把枪口对准民众的公安局长岂能一撤了之?
近日,河南的两家报纸《河南商报》、《大河报》报道了这样一件离奇的事情: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提高“破案率”。2009年4月16日,在尉氏县贾鲁河上游,当地村民发现一具喉咙被割断的无名男尸。当地派出所和尉氏县公安局刑警队先后赶到事发现场。县公安局局长郑伟认为此案极其棘手,查也查不出头绪来,于是就让小陈派出所民警将尸体就地掩埋,并要求在场知情人员严守秘密。两个月后,河南省纪检巡视组到尉氏巡视,要查看,命案案情笔录,郑伟才对这起恶性凶杀案进行立案侦查。但是,案情侦破工作在之后几个月的时间里迟迟没有任何进展。到2009年12月底,郑伟在“积压一起命案主管局长辞职,积压两起命案局长免职”的境地下,去张氏镇石潭求仙拜龙王。之后途经十八里乡派出所,偶听派出所警官讲“笑话”:村民刘卫中自幼精神失常,十几年来经常在村里对人说“我杀人了,抓我进监狱吧”! 于是,郑伟让民警和锦被岗村村委会干部以带刘卫中去治疗精神病为名将其带走。随后,刘卫中被当成杀人犯投入大牢,成了替罪羊。
事情到这里还没有完。刘卫中的妈妈李桂枝所以一病不起,街坊邻居愤慨万分,集体到县公安局要人。经过多番交涉,公安局才在把刘卫中关押二十多天之后,以“精神病人没有承担法律责任能力”为由将其放出,并以一件棉大衣作为对关押他二十多天的补偿,同时威胁刘家不准再“无理取闹”,否则会将刘卫中以杀人罪二次收监。
事情到这里仍然没有完。5月17日,河南省公安厅就“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发布消息称,经过深入调查,认定尉氏县公安局在杀人案件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战绩,并会同有关方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参与办案、负有直接责任的5名民警,分别给予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到这里就该完了吗?我看根本就不应算完————身为一县之公安局长,在自己破不了案、又明知当事精神病人与该起杀人命案根本无涉、只是经常说起相关的澹语而竟然想出了要把该精神病人投入监狱充当冤大头!做这样伤天害理的违法之事的直接动因,竟然是为了减免自己“积压一起命案主管局长辞职,积压两起命案局长免职”的工作压力!试问,这样的举动,不是明显的利用公器、迫害、构陷民众的违法犯罪之举,还能是什么?对于这样的违法犯罪之举,何以没有丝毫的追究?
显然,这样的公安局长以及其领导下的公安局,其工作性质已经全然改变——其办理案件、维护社会治安,主观上是为自己的官位、是为自己的官位不受影响,在此前提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完成工作指标,则对于犯罪嫌疑人难免不动用诸如严刑拷打、刑讯逼供等违法手段。客观上才是为了社会、为了民众。为了不触碰到“积压一起命案主管局长辞职,积压两起命案局长免职”的管理土规定,竟然可以诬陷患有精神疾病的良民,竟然可以置普通民众的前途、性命于不顾,硬要把无辜栽赃成杀人犯、把守法公民投入监狱并极有可能被处死。这样的一出当代狸猫换太子、生生制造出的冤假错案,是强权对于公民的野蛮迫害,是公务人员动用公器对于公民公然的违法犯罪之举,是已然堕落至与公安机关的对立面、敌人之犯罪嫌疑人等同的、殊途同归的地位、位置。
我们想知道的是:其一、这位泛此坏水、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局长,动用这样的工作手段,是初犯还是惯犯?一般来说,有着强大公器、武力的保护,初犯被戳穿的可能微乎其微,那么,在此前的工作中,这位局长还有没有比这样的行径更加野蛮、更加令人发指的工作手段?其二、在这位公安局长的治下,有多少诸如当事精神病人一样的人被冤屈、被依然关在监狱中?其三、在当地,还有多少这样的公安局长依然在虎视眈眈地寻找机会鱼肉百姓?在冠冕堂皇的位置上尸位素餐?
最后我们想发问的是:将这位公安局长撤职、调离原单位而丝毫不予刑事追究依据何在?目的何在?撤职、调离该公安局长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官官相护、失职渎职?
世态复杂,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伪谁识。
命案必破,是用精神病冒充杀人犯是严刑逼供的直接原因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叫林超原尉氏县水利局职工。水利局卖我人事编制,我现在被迫下岗。三家新闻媒体曝光,县**屏蔽**不闻不问,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给我一个说法。
今天早上,我们当地派出所两位民警去我家找我。我当时不在家。后来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想了解一下情况,我到派出因此后。有位民警给我说;尉氏公安局“安保大队”队长马建峰想找我谈谈。给我一个电话号码,让我给马建峰联系。我和尉氏公安局的马建峰联系以后,他在电话里面说,想了解一下我编制被卖的问题。让我去一趟公安局。
我去尉氏公安局以后,马建峰简单的了解一下情况以后,给我间接的说;我假设在网上发布帖子和有煽动性语言。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假设我在继续这样发下去,让我负法律责任(有可能拘留或判刑)。我当时就反驳说; 我煽动什么了。我是实话实说。我没有诽谤没有造遥,我的人事编制被卖向社会,现在被迫下岗,我在网上发布帖子希望引起社会关注。我承认我发的帖子,有过激行为。假设我发一个帖子就让我负法律责任。新闻媒体曝光事实是不是要付出更多的责任。县**屏蔽**是不是也要负责任?卖我人事编制牵连很多人。他们是不是也要付出法律责任? 你们怎么不追究这些问题?吓唬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算什么本事。 难道我在网上发一个帖子就犯法吗?
你们吓唬一个普通老百姓算什么本事,难道怕我给尉氏县造成太多的负面影响吗?尉氏县现在事就是多,像“鞭炮造假事件”、“罗彩霞事件”、“杀人顶替案”、“卖官事件”、“圈地案”、“医院工业氧气事件”、“妇幼事件”、“交警事件”等等、、、你们这样间接的吓唬我,不入把我像“尉氏县公安局拿精神病人顶替杀人犯”把我当成恐怖分子一枪把我毙了。你们敢拿一个精神病人顶替杀人犯,还怕在多出一个“意外事件”吗?
尉氏县公安局,我想问一下,你们为什么怕我发帖子? 怕我“家丑外扬”吗?你们有这些精力吓唬一个普通老百姓,不如把这些精力放在社会治安上面。尉氏县现在的治安现在还不够乱吗? 希望你们治理一下,双抢、盗窃、治安方面。
世道太乱了
无独有偶,我们这里,一个大医院想兼并一个小医院,于是先让一个院长助理调来当了院长,这新来的院长,一来就搞了什么层级负现制,任由底下用一切手段将老职工以改职称提前退送入社保多人,其他看不惯的,就用各种手段逼迫离职,让其主动请辞,任何人,不论工作几十年,多少年,不给一分钱补偿,然后,再请年轻的毕业生,行一脚踢的用人方案,比老职工省钱省事,弄得自然减员三分一左右,剩下的6-8个老护士,本要求他们全部以每月580元的工资内退,因一个同事不满这行为,告了,才作罢。因此,后来大医院轻易就并吞了小医院,没开任何职代会讨论,一切都是院长一个人秘密商谈成的,甚至没有工会组织。新来的院长文忠,为方面行事,居然身兼数职,院长、书记、工会一把抓,这样的事,可能全中国也只有一个这么能的院长吧。他最喜欢的事,就是看风水,为这,一来,就将小医院的大门都拆了,当然是在风水师的指导下。至于那么多的人编指标,怎么处理了,当然也在他的保密之例,我们不知。天下乌鸦一般黑,这贪官污吏就全是乌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