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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心理咨询和治疗以及心理问题种类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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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3: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及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心理咨询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人需要心理咨询呢
(一)忧郁症:指一种持久性的心情低落,常伴焦虑、躯体不适和睡眠障碍。
(二)焦虑症;指一种持续性紧张或发作性惊恐的状态,并非由实际威胁引起,紧张、惊恐程度与现实不相符。
(三)恐怖症:指对一种特定的情景、物体或人产生强烈的恐惧或紧张,从而不得不回避。
(四)强迫症:指一种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的、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常伴焦虑和恐惧。
(五)疑病症:指过分地关注自身健康,怀疑身体某部或某一器官异常,尽管临床检查无客观证据,但总认为患了某种疾病,同时伴有焦虑不安。
(六)癔症:指由心理因素暗示或自我暗示所引起的一种疾病,表现为急起短暂的精神障碍、躯体障碍,但无器质性病症。
(七)神经性厌食:俗称“减肥综合症”,指一种以厌食、消瘦、闭经、虚弱为特点的女性心理疾病。多见于青少年与平时爱打扮者,与追求苗条而盲目节食的不正确做法有关。
(八)神经性呕吐:指一种反复餐后呕吐,但不影响食欲、体重为特点的疾病,常具有癔症性格,暗示性强,女性多见,往往在明显心理因素作用下发病。
(九)睡眠障碍:包括入睡困难、易醒、早醒、夜惊、梦呓、夜游几梦魇等。
(十)老年期心理问题:包括老年人的孤独、恐惧、自卑、多疑、忧郁、失落心理等。
(十一)更年期心理问题:常称“更年期综合症”,表现为月经紊乱、植物神经紊乱、情绪不稳定;心理上紧张、焦虑、恐惧、敏感、多疑等。
(十二)多动症:指一种以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学习困难、行为不良为特点的儿童疾病。

(十三)遗尿症:指一种4周岁以上反复出现的夜间不自主尿床儿童疾病。
(十四)性心理咨询:包括阳痿、早泄、性冷淡、异装癖、恋物癖等。
总而言之,无论什么人,只要在心理方面出现了障碍,尤其在意外事故、精神刺激、心理创伤、人际矛盾的情况下,都应及时求教于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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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3: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抑郁性神经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1)情绪的改变:患者最突出的症状是持久的情绪低落,表现为表情阴郁,无精打采、困倦、易流泪和哭泣。患者常用“郁郁寡欢”、“凄凉”、“沉闷”、“空虚”、“孤独”、“与他人好像隔了一堵墙”之类的词来描述自己的心情。患者经常感到心情压抑、郁闷,常因小事大发脾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多数时间情绪是低落的,即使其间有过几天或1~2周的情绪好转,但很快又陷入抑郁。尽管如此,患者抑郁程度一般并不严重,情绪反应依然存在,几句幽默解嘲的警句,能使之破涕为笑。一场轻松的谈话,能使之心情暂时好转。患者本人也能够觉察到自己情绪上的不正常,但往往将之归咎于他人或环境。
(2)认知改变:患者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对各种娱乐或令人开心的事情体验不到开心,常常自卑、自责、内疚。常感到脑子反应迟钝,思考问题困难。遇事老向坏处想,对生活失去信心,自认为前途暗淡,毫无希望,感到生活没有意义,甚至企图自杀。
(3)意志与行为改变:患者意志活动减低,很难专心致志地工作,尽管他们可能有远大理想和抱负,但很少脚踏实地去做。他们想参与社交,但又缺乏社交的勇气和信心。患者处处表现被动和过分依赖,心理上的症结在于不愿负责任。一般说,抑郁性神经症很少自杀,但也有部分患者感觉活着空虚,人生乏味,声称想死。
(4)躯体症状:约80%的病例,以失眠、头痛、身痛、头昏、眼花、耳鸣等躯体症状为主向医生求助。这些症状往往给人体诉多而易变的感觉,有些症状可以长期存在,但无明显加重或缓解。这些症状多随着抑郁情绪的解除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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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4: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焦虑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焦虑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患者表现焦虑、恐慌和紧张情绪,感到最坏的事即将发生,常坐卧不宁,缺乏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心烦意乱,对外界事物失去兴趣。严重时有恐惧情绪,对外界刺激易出现惊恐反应,常伴有睡眠障碍和植物神经不稳定现象,如入睡困难、做恶梦,易惊醒,面色苍白或潮红,易出汗,四肢发冷,手指发麻,肌肉跳动,眩晕、心悸,胸部有紧压或窒息感,食欲不振,口干,腹部发胀并有灼热感,便秘或腹泻,尿频,月经不调,性欲缺乏等。有些患者为上述躯体不适感而焦虑不安。常自扪脉搏是否增快,心跳是否停止,呼吸是否还有,皮肤颜色是否已经改变,为此而情绪紧张。检查时患者焦虑,双眉紧锁,肌张力增加,反射活跃,常伴有不安的动作,如不断的眨眼,敲打手指或捶手顿足等。
所谓焦虑性歇斯底里,见于部分焦虑症患者,可有阵发性恐惧发作,表现心情极度紧张恐惧,心慌,呼吸困难,喉部有窒息感,出冷汗,全身颤抖以及晕眩和飘浮不稳感等。患者往往认为这是一种濒死的感觉,它与歇斯底里的区别,在于发作间期仍有上述焦虑,紧张情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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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4: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性神经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恐怖症的临床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
(1)场所恐怖症:在恐怖症中最为常见。患者对公共场所产生恐怖,因而害怕到各种公共场所中去,这些地方包括商店、百货店、剧院、餐馆或乘坐的飞机、公共汽车、地铁等。患者在看到周围都是人时,会产生剧烈的恐怖,担心自己无法自控或担心自己会晕倒,或出现濒死感或焦虑不安。有的患者对高空、黑暗等产生恐怖,而不愿立足于高处,甚至不敢在高楼上居住,或不敢独自一人处于黑暗之中。在有人陪伴时,患者的恐怖症状有所减轻。
(2)社交恐怖症:主要表现为在社交场合中出现恐怖。患者在大庭广众面前害怕被别人注视,害怕会当众出丑,所以当着他人的面不敢讲话、不敢写字、不敢进食,甚至不敢入厕,严重者可出现面红耳赤、出汗、心跳、心慌、震颤、呕吐、眩晕等。假设病情严重,患者可因恐怖而回避朋友,与社会隔绝而仅与家人保持接触,甚至失去工作能力。假设患者害怕与他人对视,则称为对视恐怖。假设患者害怕在与人相处时会面红或坚信自己有面红,则称为赤面恐怖。
(3)物体恐怖症:患者主要表现为对某些特定的物体产生恐怖。患者可表现为对动物的恐怖,害怕猫、老鼠、狗、鸟类或昆虫等小动物。在青春期前,对动物恐怖的男女患者比例相近,成人后则以女性为多。有些患者表现为对尖锐物体的恐怖,而不敢接触尖锐物体,害怕自己或别人会受到这些物体的伤害。也有的患者可表现为害怕见到血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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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4: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患者能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不能以主观意志加以控制。因为强迫症状的出现,患者可伴有明显不安和烦恼,但有强烈的求治欲望、自知力保持完整。临床上根据其表现,大体可将强迫症划分为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两类。
(1)强迫观念 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
①强迫思想:强迫性怀疑,患者对已完成的事情总是放心不下,要反复多次检查确实无误后才能放下心来。如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准备投寄的信是否已写好地址,煤气是否已关好等等,在怀疑的同时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强迫性回忆,患者对过去的经历、往事等反复回忆,虽知毫无实际意义,但总是反复回萦于脑中,无法摆脱,因而感到厌烦之极。如回忆已讲过的话用词、语气是否恰当等;强迫联想,当患者听到、见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时,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一些令人不开心或不祥的情景,如见到有人抽烟就想到火灾;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问题,总是无休止地思考下去,尽管患者的逻辑推理正常,自知力也完整,也知道没有必要深究,但无法克制。如天为什么要下雨?人为什么要吃饭?地球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②强迫意向:患者在出现某种正常心理时常出现相反的违背自己的内心意愿,虽然这种相反的意愿十分强烈,但从不会付诸行动。如过马路时,想到冲向正在驶过的汽车等等。
③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些事物感到厌恶或担心,明知根本无必要却不能克制。比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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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5: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疑病症?
疑病性神经症简称疑病症,又名臆想症。这是一种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过分关注、担心或深信自己患了一种或多种躯体疾病,经常诉说某些不适,反复就医,经多种检查均不能证实疾病存在的心理病理观念。据国外报道,本病约占各种疾病的1%。一般都发生在40岁以后,女性多于男性。
患者病前个性常常是敏感、多疑、主观、固执、自我中心、自怜和孤僻,可因躯体疾病后衰弱状态而促发,也可因为环境的变迁、个体生理心理条件的改变,如月经初潮、绝经期等的疑虑或因为医务人员言语不当造成。自我暗示或条件联想,如见友人死于心肌梗塞,使患者对自身轻微胸痛过分关注,或婚外性交后染上性病而产生焦虑与恐惧等。
正常人在某一时期过分重视自己的健康,对不严重的普通疾病或不适感的疑惧,可出现疑病观念,但经检查证实无病,给予适当解释后可放弃疑病观念。这类表现则不属于疑病性神经症。
疑病症患者通常以身体的某个部位、某**、某脏器有某种不适或疼痛证明自己患了某种疾病,并不断加以强化,企图用各种办法以获得别人的同情。根据其知识水平的不同,分别认为自己受了“风”、“寒”、“病毒”等侵袭,患了 “痹证”、“肝炎”、“肺病”、“癌症”、“心脏病”等,主诉喉部有异物阻塞,肠子被扭曲,血液在皮下流动,小虫在体内行走,或为部位不恒定的疼痛。某些病人则诉述闻到某种难闻的怪味,自身形态发生了奇异的变化等。病人可出现紧张、焦虑,甚至惶惶不安,反复要求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并对检查结果的细微差异十分重视,认为这种差异“证实” 了自己疾病的存在。对于别人的劝说和鼓励不是从正面理解,常认为是对自己的安慰,更证明自己疾病的严重性。患者受疑病观念的驱使,东奔西走,到处求医,寻求“最新”诊断。作了大量不必要甚至是重复的检查,对反复检查的阴性结果常感到不满,而对于偶然出现的“ 阳性”结果虽认为抓住了“证据”,但也常感到怀疑。
病人除表现有日趋严重的疑病症状外,其他认识良好,主动求医,无任何精神衰退,体检或实验室检查均无异常发现,一般诊断较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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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5: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衰弱有哪些临床表现?
神经衰弱的症状繁多,几乎涉及人身的所有器官和**。主要有以下临床表现:
(1)精神疲劳:这类患者感到精神不足和容易疲倦。早晨起床后即感到精神不佳而勉强工作,晚上反觉精神好一点,脑子也相对清醒些,平时稍做点脑力或体力劳动就觉疲劳不堪。自觉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减退。特别对人名、地名、数字更难记住,但对自己的疾病发展经过、对给自己诊过病的医生则记得清清楚楚。
(2)神经过敏:外界一点小刺激就引起患者的烦躁和不安,他们怕吵、怕光、怕气味等。情绪不稳,易发脾气,遇到小事就兴奋激动起来,但很快就疲劳乏力。
(3)头部不适:是神经衰弱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80%以上的病人有以上症状。自觉头脑不清爽,头重脚轻,昏胀,头有压迫紧缩感等,头痛多在工作、脑力劳动、开会、阅读以及不开心、遇到一点困难、紧张、心烦焦急时加剧,但尚能坚持必要的工作,也不会痛到不能忍受的程度。
(4)睡眠障碍:失眠较多见,致使患者为此而痛苦和焦虑。他们睡到床上就恐惧紧张,深怕睡不好,结果是越想越睡不着。每当夜深人静时,患者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焦虑不安,如此反复,形成了恶性循环。入睡困难仅仅是失眠的一种表现形式,常见的还有多梦,易惊醒,早醒和夜间不眠。部分患者自述整夜未眠,但与其同室的人却听他一夜鼾声如雷,这可能是因为患者睡眠时多梦,自觉睡的不沉而产生精神性失眠。
(5)自疑有病:神经衰弱的症状表现在各个**,有的心慌、心跳,即认为是患了心脏病;有的脸色发红,发热感即认为是患了肺结核;胃部不适,不愿吃饭即认为是患了胃病或胃癌;表现在泌尿生殖**方面的症状有小便次数增多,有的遗精早泄,女性患者常有月经不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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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5: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癔症?
概述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症。这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情感爆发等精神症状;但不能查出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其病理基础。
病因
  精神因素,特别是精神紧张、恐惧是引发癔症的重要因素。这在战斗中发生的急性癔症性反应特别明显。
  而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的摧残,则是成年后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癔症的重要原田之一。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病症,或引发何种类型癔症与患者的生理心理素质有关。情绪不稳定、易接受暗示、常自我催眠、文化水平低、迷信观念重、青春期或更年期的女性,较一般人更易发生癔症。
  具有情感反应强烈、表情夸张,寻求别人经常注意和自我中心等表演怪人格特征的人在受到挫折、出现心理冲突或接受暗示后容易产生癔症。但这类人格特征并非发生癔症的必要条件。有一些不属于这类人格的人在强烈的精神因素影响下,同样可以发生癔症反应。
  癔症的遗传学研究结果颇不一致,有的研究认为癔症存在遗传因素影响,而有的研究结果又认为遗传的影响甚小,有人认为是一种多因素遗传形式。
症状
临床表现:癔症的临床表现甚为复杂、多样,一般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癔症性精神障碍。
  又称分离性障碍。主要表现为发作性意识范围狭窄、具有发泄特点的急剧情感爆发,选择性遗忘或自我身份识别障碍。癔症的这一类型起病时精神因素通常很明显。尽管患者本人否认,但旁人看来疾病的发作常有利于患者摆脱困境、发泄被压抑的情绪、获取别人同情,或得到支持和补偿。反复发作者,往往通过回忆和联想与既往创伤经历有关的事件或情境即可发病。按照临床特点,这一类型又可区分为以下类别。
  1、癔症性朦胧状态。
  2、情感爆发。
  3、癔症性神游症。
  4、癔症性假性痴呆。
  5、恍惚状态和附体状态。
  6、癔症性木僵。
  7、癔症性遗忘症。
  8、多重人格。
  9、癔症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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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6: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我有点抑郁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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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6: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癔症性躯体障碍。
  包括运动障碍、感觉障碍等转换性症状和躯体、内脏障碍等躯体化症状。体格检查、神经**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都不能发现内脏器官和神经**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其神经症状也不符合神经解剖生理特点。
  1.运动障碍:可表现为动作增多、减少或异常。
  2.感觉障碍:可表现为躯体感觉过敏、缺失或异常,或特殊感觉障碍。
  3.躯体化障碍:患者长期存在反复出现的、经常变化的多种躯体症状,可涉及身体任何部位和**,但以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呕吐、胀气)、皮肤感觉异常(如痒、烧灼感、府木感、蚁走感)、泌尿生殖**症状最常见。虽经过医生多次检查,未见器质性病变,但患者仍到处求医,不接受医生劝告。病程呈慢性波动,患者以女性为多。
  三、癔病的特殊表现形式:
  1.癔症的集体发病。
  2.赔偿神经症。
  3.职业神经症。
检查
  癔症性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可见于多种神经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大量随访观察结果表明,神经**器质性疾病,如癫痫、多发性硬化、肝豆状核变性、颅内占位病变等;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人格障碍等;躯体疾病,如血卟啉病、肝昏迷前期、破伤风等,均有误诊为癔症者。其原因在于癔症的症状缺乏足够的特异性。临床医生仅凭患者的症状①由心因诱发;③找不到器质性病征:③可接受语言暗示影响,使作出癔症的诊断,并不十分可靠。正确的临床诊断应建立在充分排除能出现癔症症状的各种神经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的基础之上。这不仅要求临床医生要认真了解患有无有关这类器质性疾病的病史,还要仔细观察有无器质性疾病的体征或可疑线索,然后进一步采取较可靠的现代检查方法,如电子计算机脑断层扫描、核磁共振等技术加以证实。在某些器质性疾病早期,器质性损害的证据不易发现,则需进行足够长时间的临床随访,才能最后确定诊断。在随访过程中,治疗取得显著效果,使症状完全消除,有助于肯定诊断。
  在临床上需要特别鉴别的常见疾病有;癫痫。癫痫患者可同时合并有癔症表现,癫痫发作和癔症发作并存。此时,应注意不要采取二者择一的排除法,以免漏诊。
  癔症的症状可见于精神分裂症和情感障碍,假设有后二者的症状存在,应首先考虑后二者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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