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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缺钱3万元卖女儿:我自己女儿还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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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0: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柔今年3岁,老家四川,与爷爷奶奶一起暂住在同安西柯。小柔出生时爸爸汤某付才20岁。小柔刚满7个月时,妈妈因为与汤某付闹矛盾,一气之下丢下小柔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过,小柔妈妈走后,汤某付就更不爱管她,一年到头连家都不怎么回,小柔就由爷爷奶奶照顾。3月14日,许久都不回家的汤某付突然回来,坐了一会就抱走了小柔,临走前他扔下一句话“我带她出去玩一下”。小柔一被汤某付带出门就没再回来过,3月16日下午,此前几乎不往家里拿钱的汤某付突然托人给双亲带回5000元钱,联想起去年10月份汤某付曾开玩笑般跟双亲说过“不如把小柔卖了换点钱”的话,二老倒吸一口冷气!二老赶紧找来汤某付的哥哥,说了这个情况,哥哥果断报警。
      接到报警之后,同安公安分局刑大重案中队立即介入调查,根据种种迹象表明,汤某付有贩卖女儿的重大嫌疑。民警布控后发现汤某付在短暂离开之后,已经回到了他做工的地方,新民镇某在建工地。3月17日中午12点多,在接到受害人报警的4小时后,警方成功抓获汤某付。
      汤某付交代说,他萌生这个念头已久,今年3月初,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想领养小孩的消息后,就跟对方联系。双方最后商定以3万元价格成交,3月14日汤某付带着小柔,从厦门北乘坐动车至上海虹桥站,一手交钱一手交人,把小柔给卖了。
      对于“买家”的信息,汤某付并没有掌握太多,根本没想过要再将女儿接回来的他,只知道对方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妻,是湖南人。汤某付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在审讯时他甚至认为自己亲生的女儿自己可以随意买卖。当得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时,还想狡辩,说“怕父母照顾小柔太辛苦”。直到最后,他才坦承是因为“缺钱花”。
      2016年10月份,买家胡某在网上发布领养小孩的消息。汤某付通过搜索,看到胡某的帖子,与自己想法一拍即合。最终,双方约定以3万元价格成交。目前,被拐卖的儿童已回到爷爷、奶奶身边,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来源:厦门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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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1: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帖子可以上新闻联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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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03: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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