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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月21日讯 为赚取高额运输费,明知客户要托运的是假烟,仍为其提供托运服务。近日,晋江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物流运输假烟案件。
1月20日晚8时,晋江市公安局灵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晋江市内坑镇一物流公司非法托运假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内坑镇该物流公司进行核实。
据现场了解,当晚该公司共有两部货车从漳州开往晋江。民警遂对其中一部货车进行检查,发现少量假烟。当民警向当晚值班主管卢某(男,30岁,福州人)询问第二部货车何时到达时,卢某神情紧张,推诿称货车正在路上。民警进一步查询,了解到一部粤SBXXXX货车已于当晚7时20分到达该公司。
掌握该情况后,民警立即对该辆车进行查找,约一个小时后,民警在一公司隐蔽处找到到该辆货车。民警打开车厢,发现装满纸皮箱,箱外大字标注的是“LED平板灯”。可打开箱子,里面并不是所谓的LED平板灯,而是装得满满的卷烟。经查点,箱内共有假冒卷烟中华、黄鹤楼、芙蓉王750条,货值金额20多万元。随后,民警控制该物流公司主管卢某和专派员傅某。
卢某(男,30岁,云南人)和傅某(男,31岁,尤溪人)向警方交代,在一朋友柯某的介绍下认识了销售假烟的蔡某(男,36岁,漳州龙海人),从去年10月起,卢某作为物流公司的管理员和专派员傅某勾搭一起多次为蔡某将假烟从龙海运到该物流公司,再通过不同渠道将假烟运输至成都、江西等地,再由他人销售。期间,总共为蔡某托运了5次假烟,总共1000多箱,货值金额300多万元,收取蔡某费用15000元。
目前,嫌疑人卢某、傅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蔡某正在被追捕中。(冷竹 陈晖万 蔡庆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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