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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厦泉新闻] 女子捡到包嫌失主酬金太少 泉州街头撒泼拒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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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11: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谢彬彬)昨天,和海都记者再次聊起自己的一桩遭遇,南安人王先生还是忍不住感慨,觉得自己遭遇了人生一个极大的“不可思议”。
  王先生和妻子都是30岁出头,在泉州市区上班。25日傍晚6点多,妻子到浮桥街友谊超市买了包盐,和手提包一起放在一个白色塑料袋里。
  骑车到家后,妻子发现塑料袋没了,原路返回,寻找无果,急了。
  “手提包里有1400元现金、一个手机和一个iPad,以及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等。”王先生说,这种时候,现金和iPad他们放得下,可手机和证件丢了就麻烦了,工作和生活都受影响。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妻子给自己的手机打了个电话,显示关机了。夫妻俩决定先到附近的金龙派出所报警。但沿路的监控并没有带来希望。
  当晚10点多,妻子再次拨打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竟然通了。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子,说话有点支支吾吾。“听口音,应该是外地的。”对方说,东西是她和丈夫在路上发现的,还可以,但必须有酬金。“我们回说,物品归还就可以了。”双方约在友谊超市见面。
  到了超市门口,对方嫌1400元当酬金不够,得再给3000元。当时王先生身上只有1100元现金,就商量着能不能少一点,遭拒。捡到东西的女子说,手提包里有银行卡,可以到银行现取。
  无奈之下,王先生报警。当晚11点半左右,金龙派出所的林警官赶到现场。
  劝了半天,对方不还包,也不配合协调,连姓名、联系方式都拒绝登记,林警官打算将双方一起请回派出所,捡钱包的女子突然撒泼起来,大喊大叫,并坚持要酬金。
  “捡到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属于侵占,是可以拘留的。”半个小时的劝导后,这名女子才很不情愿地将手提包扔给林警官,然后和丈夫一起消失在人群中。
  王先生和妻子打开手提包一看,现金和iPad都没了,幸好手机和证件都还在。
  “权当花钱消灾。”王先生无奈地说,手机和证件拿回来就好了,不打算追究对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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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04: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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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21: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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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2: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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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01: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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