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李欢腾)12月起,私家车在我省各级道路上违法,被交通探头拍照后,只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办法或将成为过去式。下月起,私家车被探头拍到违法行为或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需要记分的车辆,实行记分制度。

旧规:私家车探头下违法只罚款不记分
据了解,目前,全省实行的对私家车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仍是2012年3月所推行的规定。该规定中明确提到,处理除重点车辆(营运车辆、校车等)以外其他车辆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时,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实行记分。严禁改变或变相增加处理条件,强制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实行记分。
在此项规定下,私家车在交通技术监控下,出现路口闯红灯、违法变线、超速、违法驶入专用车道等驾驶行为,相关执法单位在处理时,按照规定,只对车辆进行相应的罚款,并不记分。
新规:探头下违法需记分的将进行记分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2年3月的规定出台后,由于被探头拍照违法不扣分,一些私家车司机会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从今年12月1日起,私家车在全省各级道路上,在交通技术监控下发生违法行为后,或将不再只罚款不记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车辆出现违法行为时,按照处罚依据,需要进行记分处理的车辆,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而由执勤民警在道路巡逻过程中发现的车辆违法行为,民警则会按照旧规定的相关法规,该罚款就罚款,该记分就记分。
提醒:12月之前的违法仍按照旧规处理
据相关人士介绍,凡是在今年12月之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在12月之后去进行消违,其处理办法仍旧是按照12月之前所实行的办法进行处理。因此,广大车主不要盲目地集中在12月之前去相关部门进行消违,避免发生拥挤。
(东南快报(微博))
同题报道:
海都网(微博)记者 陈恭璋 见习记者 夏雨晴
关注理由
日前,微信朋友圈内流传一条消息称,12月1日起,我省交通违法将恢复扣分,引发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就此向省交警总队、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求证,警方多位有关人士确认该消息属实,但因警方还在进一步筹备中,相关人士未透露实施细则。
这意味着,在我省实施两年九个月的“被探头拍下的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只罚款不扣分”成为过去时。“非重点车辆”主要指数量众多的私家车。不少车主疑惑,若新规实行,12月1日后去处理此前的违法罚单,是按新规扣分,还是按旧规处理?针对车主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咨询了警方人士。
恢复扣分的新规已拟定
昨日,记者就下月恢复扣分的消息,咨询了省交警总队、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该消息,但表示具体实施细则还在制定当中。有知情人士介绍,目前该规定的内部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出来,正在征求各地意见。
2012年,省公安厅决定,当年3月1日起,重点车辆(包括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货运等机动车)以外的车辆,在全省各级道路上违法,被交通探头拍照后,将只罚款不记分;而被民警现场查获的,仍要罚款记分。如今,此规定已经在我省推行两年多。
时隔两年多 为何恢复扣分?
警方有关人士介绍,2012年,我省推出“违法被探头拍照,只罚款不记分”规定,主要原因是,探头抓拍到的交通违法,只是确定违法涉及的车辆,但无法具体到车内司机的身份,也就是违法者。为此,只能处罚车辆所有者,助长了“买分卖分”、借他人证件处理违法等现象。
早在2006年,公安部公布了一个办案指导《关于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依据该意见,对不能确定驾驶人的,处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时,根据其监控的具体违法行为,引用其对应的法律法规和道交法114条实施处罚,但不予以记分。为此,我省公安部门在2012年推出该举措。
但该人士说,近年来,随着高清探头的普及,找不到违法人的可能性降低了;同时,对于车辆所有人,完全可以根据违法记录的时间推断当天的驾驶员。再者,眼下随着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违法量也在提升,此举有望提高违法成本,以此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下月前的罚单 是否按旧规处理?
恢复扣分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甚至有车主在微信朋友圈内建议,要赶在12月1日新规实施前将违法罚单处理完……
对此,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说,恢复扣分是针对12月1日之后的交通违法,而在此之前被探头拍下的交通违法,还是执行旧规定,至于是在12月1日前还是1日后处理,没有影响。比如,一市民驾驶私家车在11月30日被探头拍下违法,其12月2日前往处理,但还是根据旧办法处理,只罚款不扣分。
乱停车处罚 是否有变化?
此前,福州警方为整治市区乱停车现象,采取了拖车、锁车等举措。但针对乱停车违法,市民也有疑惑:有些是民警现场抄告,又不扣分,只罚100元;而被探头拍到,却要扣3分和罚款150元,车主应该怎么分辨?
对此,福州茶亭派出所分管交巡负责人介绍,所谓乱停车是通俗说法,其实在法律层面,二者行为不同,处理依据也不同:首先是,根据道交法第93条和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67条规定,汽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或者警告。民警现场抄告的,主要是依据该规定。
至于探头抓拍到的乱停车,该负责人解释,这些探头会存在,说明探头覆盖路段就是全线禁停路段,附近肯定会有禁停标志,在此停车属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根据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68条规定,应记3分、罚款150元。根据2012年的规定,这种违停,只罚款不扣分,但新规实行后,将既罚款又扣分。
厦门已将方案上报省里,一旦通过将于近期施行
晨报记者 于婧媛
以前,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扣3分罚150元、闯红灯扣6分等,大多没有扣分只罚款。昨日,记者从厦门警方获悉,厦门将恢复电子监控记分(以下简称“扣分制”),并将在近期施行。也就是说,违章后“罚钱了事”的时代即将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扣分罚款。
进展
已形成方案上报省里
据悉,2008年,厦门对轻微交通违法只罚款不扣分。对于200元(含)以下的交通监控违法罚单,车主可不必先到交警大队打单,再到银行缴罚单,而只需查询16位违法通知书号,再凭号码直接到银行网点自助缴款即可。
该政策成为一个便民举措,到了2012年,福建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通知》,自3月1日起,普通社会车辆被监控探头拍到交通违法行为,只罚款不扣分。
一位资深交警告诉记者,对于非现场执法、非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只罚款不扣分,造成交通违法成本过低,导致部分车主仍然肆意交通违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警方已经形成方向性方案并上报省里,一旦通过即要施行,也将在福建省率先推出。目前,警方正在对系统连接、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优化处理。
影响
车主违法成本将增加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月至10月,警方非现场执法200多万辆车。假设这个数量是在扣分制施行之后,其中大约60万辆车会涉及扣分。换句话说,被非现场执法的车辆中,约1/3会由原来的罚钱变为罚钱又扣分。
为杜绝“买分卖分”行为,我国其他城市曾出台政策,规定一辆家庭小车可以捆绑家庭成员内的多个驾照,一旦小车违法,家庭成员之间的驾照都可以拿来扣分,不过被捆绑的驾照数量也有所限制。厦门是否会借鉴这种做法?目前警方暂未透露。
惊人数据
截至今年9月,737辆车违法20次以上
一车违章51次,后又违章156次
交警权威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厦门小型轿车约为75万辆,而每天在路上执勤的民警协警等,也就500多人。不遵守交通秩序的人多了,刮擦量增加了,路更堵了。虽然警方一个月进行好几次专打、严打整治,但仍有不少驾驶员认为违章后“罚钱了事”,更有一些人不在乎这点罚款。
数据
部分车辆违章上百次
据110数据统计,今年截至9月份,110查获交通违法20次以上的车辆737辆,比去年同期上升121.3%。 在这些频繁违法的车辆中,单部车违法次数在50次以上的有26辆,部分车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次数甚至达到100次以上。
如,10月9日,110通过视频监控在湖滨东路南湖公园门口发现,一辆号牌为“浙AS933Y”的奔驰小车违法停放,该车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次数累计达到137次。又如,“闽DM9629”、“闽D1H255”、“闽DB2901”等车,均有100次以上的交通违法未处理。
分析
中高档车屡屡违章
110指挥中心通过对上述26辆违法次数在50次以上的车辆进行综合分析,从违法类型来看,它们存在违法跨线、调头、超速、逆向等违法情节,但以违法停放为主,尤其在主次干道随意停放。
从违法区域来看,它们都有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屡屡交通违法的问题。例如,号牌为闽DB2901的宝马轿车于2013年3月8日缴纳51次交通违法罚款后,截至目前又产生新的156次交通违法未处理,且主要违法地仍是在被处罚过的西堤路和斗仔尾路一带。又如,号牌为闽DM9629的丰田轿车于2014年2月24日缴纳18次交通违法罚款后,截至目前又产生138次交通违法未处理,且主要违法地仍是在被处罚过的角滨路一带。
从车型品牌来看,除3辆车为货车外,其余车辆均为中高档小型轿车。
探因
一些车主不在乎罚款
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原因导致车主屡屡违章呢?
110指挥中心专门回访50名今年以来频繁违法的机动车车主。其中,有19人持无所谓的态度,表示该缴的罚款都有缴,不应当再追究其责任或不愿意配合回访;有12人表示不清楚持有车辆的违法次数;9人表示车辆长期借给他人使用;5人表示车辆是公司的司机在使用;5人不愿透露具体原因。
当民警与车主谈到有关交通违法扣分时,大部分车主表示若交通违法需要扣分,自然不可能再肆意违法,即使车辆借用他人,也会时常关注和监督车辆的使用和违法情况。
建议
处罚不是目的
呼吁理性购车
“车子的增量远远大于停车位增幅和我们的努力。”2012年,厦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90多万辆,其中小汽车数量突破了50万辆。2012年厦门本岛通过审批的占道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设施等,约能提供15万个的合法停车位。
2013年9月,厦门市机动车总保有量达到1007850辆,突破百万大关,其中小型汽车保有量突破59万辆。当年5月媒体报道称,全市停车位仍存在20万个左右的缺口。
2014年10月底,厦门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10万辆,小型汽车保有量已超过75万辆。
每年10万辆的机动车增加量,让城市交通拥堵不堪,也让交通治理在摸索中前行。目前,城市管理者在老旧小区划出停车位、在一切地段开辟夜间停车场等举措,并不能根本解决这一停车位缺口。
为此,警方开展了系列行动,整治车辆违法行为,例如发动“110拍客”活动、将岛内12条道路划为严管路段等。
如果违章被抓拍将扣分的方案一旦施行,对于车主来说又是一大震慑。
警方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呼吁市民理性购车、遵守交通法规。(于婧媛)
提醒
既有违章
按老办法处理
对于网上传言要抓紧处理违章的说法,交警部门表示,一旦扣分制开始施行,将采取“旧事旧办法、新事新办法”处理。也就是说,在扣分制施行之前的违章,按照旧办法(比如只罚款不扣分)处理,扣分制施行之后产生的违章,则按照新法处理。市民朋友不必一窝蜂地到交警窗口处理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