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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湖北郧县一男子职业电野猪 将自已送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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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00: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2日,湖北省郧县柳陂镇的一座山头上又多了一座新坟,死者周某今年只有48岁,生前以在山上放高压电电死野猪卖钱为生,一年四季都在各地山上拉电网,电野猪成了没有成本的生意。9月19日俩囗子再次到柳陂镇碾盘沟山上拉电网电野猪,守了一整夜20日天亮周某去关电时不慎被电击到,当场被电死。

  2013年12月13日夜,周某在城关镇马场关村后山上私拉电网进行非法盗猎时被人举报,郧县城关镇派出所干警迅速出动,在山上将周某夫妻当场抓获,并收缴扣压所有放电升压装备和各种刀具及一辆微型面包车,并将几千米电网收缴。周某被拘留后表示今后不在拉网放电电野猪了。可是出了拘留所周某又买来放电装备重操旧业,早晚都能看到他的面包车在山里出没,许多被野猪毁了庄稼地的村民都会打电话向他求援,请周某去拉电网电野猪,周某也成为村民眼中的能人和救星,可他们确不知周某已于20日早晨被自己拉的电网送上了不归路,留下妻子和孩子艰难渡日了。据分析,连续13天的降雨使山场湿度较大,加上早晨草丛树叶上的露水极易倒电,加之周某长期住在山上生物钟紊乱,操作失误使自已命丧黄泉。
  近几年来上山放电盗猎的犯罪活动不断升级,由当初电野兔的3000伏电升压至现在打野猪的7万伏。一是伤人电死人的事情时有发生,二是电死村民家的猫,狗,牛,羊成了经常事,三是电线短路引发山火不断,四是灭绝山上大小野生动物,五是自已放电电死自己及家人的事年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一方安定和生态环境,已成为一方公害。为此郧县公安局根据《治安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森林收网行动,严厉打击放电盗猎的不法行为。(记者 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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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0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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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5 01: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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