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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女孩对男子一见钟情被骗2万 二见"倾心"又被骗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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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00: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珍珍和男朋友冯振信在见过一次面后迅速确立恋爱关系,第一次即被骗走2万元。第二次见面后又被骗走3.7万元。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冯振信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7月中旬,珍珍在本市的一家高级会所上班时,认识一自称是浦东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冯振信,双方互有好感后留了电话,冯还邀请珍珍吃饭,并自吹是这家饭店的老板之一。珍珍信以为真。
  几天后,冯振信说他到云南出差在机场和安保发生了摩擦被抓。第二天上午,冯振信又打电话来说事情搞定了,但要赔付对方2万元,想问珍珍借。珍珍中午就把钱打了过去。
  一个月后,冯振信又和珍珍见了第二次面,丝毫未提还钱的事,但对珍珍极尽温柔。几天后,冯振信打了个电话说:“珍珍,对不起,实话告诉你,我以前是混社会的,这件事让我父母对我很失望,父母为了我就将房产抵押给了别人并借了一笔钱,现在我醒悟过来了,我想重新努力工作,但是当初房产受押人突然变卦了,叫我几天内还钱,不还钱就将房子变卖,所以这次想找你借10万块钱。”
  珍珍将自己仅有的3.7万元存款倾囊而出。几天后,珍珍就发现已经联系不上冯振信了。静安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冯振信仅仅只是那家饭店的小主管,打工两个月就辞职了。冯振信面对检察官坦白道:“我把第一次2万元中的1.4万元分两次给前女友,当时她正好宫外孕,盯着我要钱。第二次3.7万元,我把大部分给了母亲,剩下的又给了前女友7千元。”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冯振信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处冯振信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此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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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00: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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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08: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广告位出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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