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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民工为讨千余元工钱杀人 后悔对不起家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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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00: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工为讨千余元工钱杀人 后悔对不起家人(图)2013
民警从外地押解疑犯蒲某回琼(图由警方提供)
  做工被拖欠工资本该同情

  讨薪打死人法律不容

  四川一民工为讨千余元工钱犯法,琼中警方跨省抓获疑犯

  在讨要1000多元工钱时,发生争执并引发互殴,民工蒲某用方木打死了包工头项某,案发后蒲某畏罪潜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迅速成立“4·23” 故意伤害致死案专案组,对疑犯蒲某进行追捕。追逃组民警历时近5个月,终于在江西一建筑工地将犯罪嫌疑人蒲某缉拿归案,成功破获“4·23”故意伤害致死案。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燕珍

  民工讨薪引发血案

  为千余元工资夺人命

  今年4月23日下午15时许,四川籍工人彭某带着老乡蒲某才、蒲某兄弟一起去乌石农场2队养猪场找包工头项某讨要工钱,在讨薪过程中,彭某、蒲某才和蒲某同包工头项某发生争执并引发互殴。斗殴中,蒲某持方木打中项某头部后扔掉方木跑掉了。

  民警出警后,联系120救护车将项某送往医院救治,4月26日,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25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将此案立为故意伤害案侦查;4月26日,对犯罪嫌疑人蒲某进行网上追逃。经公安机关核查:犯罪嫌疑人蒲某,男,38岁,汉族,四川省兴文县玉屏乡中棉村四组人。该犯罪嫌疑人于2002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2006年刑满释放。案发前在琼中乌石农场2队养猪场建筑工地务工。案发后,疑犯蒲某畏罪潜逃。

  据民警介绍,因蒲某有过贩毒犯罪的经历,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案发潜逃后一直摒弃身份证件、银行卡及所有的电子和通讯设备不用,本人也从不与家里人联系,追逃工作一时没有了头绪,陷入僵局。

  民警乔装成工程监理

  进工地将疑犯抓获

  时间一天天过去,专案组手上汇集的线索也越来越多。9月5日,4名追逃组成员驱车赶往云南。7日,追逃组与当地警方联系及时布控,最终判定蒲某有可能已逃往江西省吉安市,追逃组又立即驱车直奔江西吉安。

  9月15日上午11时许,追逃组在江西警方的全力配合下,驱车前往吉安县高新区一带进行侦查,经侦查,确定了疑犯在某建筑工地的具体位置。民警戴上草帽扮成工程监理模样大摇大摆地走到蒲某落脚的样板房附近,经侦查,初步判断板房里穿红色衣服、留胡须的男子就是蒲某。

  当天下午13时许,穿红衣疑似蒲某的男子手提工具走到建筑工地二楼开始工作,追逃人员重新部署后继续确认嫌疑人身份。下午14时20许,另一名男子来到蒲某跟前,用四川话大叫“老九,拿材料!”因蒲某在家排行第九,大家就称他为“老九”,追逃组成员最终确认蒲某身份,民警当即决定实行抓捕。在蒲某下楼进行登记时,民警迅速上前将蒲某抱摔在地,其他民警一拥而上合力将其控制。

  经讯问,疑犯蒲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4·23”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目前,疑犯蒲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

  疑犯很后悔

  称天天担惊受怕

  10月16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琼中看守所采访了疑犯蒲某。

  据蒲某介绍,2006年9月出狱后,他为了养家就出外拼命打工,今年家里刚买了一间旧房子,欠了亲朋好友7万多元,他本来想努力打工还债的,谁知自己一时冲动犯了命案,成了逃犯,将这一切都毁了。

  蒲某告诉记者,当时他和哥哥一起干工,每人被欠了1000多元工钱,在讨薪时起了冲突,他随手用方木打了项某一下,没想到竟然打死了人。事后他听说项某死了,就急忙坐汽车逃出岛前往云南一亲戚家里,他不敢告诉亲戚他打死人的事,经亲戚介绍,他在当地一家石场打工,想给妻儿赚点生活费。担心警方抓到自己,他不敢用手机和身份证,也从不和家里人联系,每天都担惊受怕,一有风吹草动,他就立即逃往另一个省市,继续在工地打苦工。

  “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被抓到的。”蒲某说,逃亡期间他曾偷偷回过一次家,家里人劝他自首,可他总怀着侥幸的心理,想逃过警方追捕,等过几年再投案自首。

  据了解,蒲某家里有2个儿子,老大今年11岁,老二才1岁左右,妻子体弱多病也无法干重活。如今蒲某被抓,一家人一时失去了经济来源,也不知该怎么办。

  “发生这种事,我最对不起家人。”蒲某一提到亲人就禁不住流泪,后悔万分。

  编后

  讨薪走极端

  害人又害己

  每当看到农民工采用各种方式讨薪的“新闻”频频出现时,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因为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活却领不到应得的报酬,受影响的绝不止他一人,还有妻小父母,也许家人正等着这笔薪水要救急,如孩子上学、老人就医等。但一些陷入绝望的农民工如果采取极端讨薪方式、甚至害死欠薪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又让人很痛心。本该值得同情的被欠薪者,讨薪时如果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最终是害人又害己。

  临近岁末,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顽疾也许会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干活拿钱,天经地义。我们要提醒广大农民工兄弟,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当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和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千万不要采取违法的极端方式反映诉求,防止酿成害人害己的惨剧。同时,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要主动作为,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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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04: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好帖 很好帖 确实好帖 少见的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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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15: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木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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