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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坑:8年前酒后滋事伤人潜逃 8年后民警劝返逃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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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0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年前酒后滋事伤人潜逃 8年后民警劝返逃犯自首
5月28日上午,一名男子走进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自首,此人便是8年前涉嫌寻衅滋事的晋江籍犯罪嫌疑人朱某,随着朱某的自首,8年前内坑镇发生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致人受伤的故意伤人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该案宣告告破。

    现年28岁的朱某是晋江市内坑镇人。2005年2月4号晚11时许,朱某与朋友一道到晋江市内坑镇一村庄参加婚宴。酒足饭饱后,朱某与朋友李某挺、李某缘、朱某含醉醺醺走在村道上。其间,李某挺提起其父亲曾被同村的一村民欺负,借着酒劲,李某挺与朋友四人怒气冲冲称要去找该村民算账,替自己父亲讨回公道。当四人行走至该村民弟弟李某安的修车店时,李某挺提议先砸了李某安的修车店泄气。李某挺与朋友四人便顺手捡起路边的石块就往李某安的修车店内砸去。听到响声后,李某安一家起床开门查看情况。谁知李某安才刚开了门,一块石块就朝自己头部砸来,修车店无故被砸,连人被砸,李某安及家人上前理论,却被李某挺等人殴打,当看到李某安被打倒在地后,李某挺等四人慌忙逃跑。


    经法医鉴定,李某安的伤情为轻伤,其老婆和儿子的伤情为轻微伤,需追究李某挺、李某缘、朱某含、朱某等四人的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的调查,同年5月份,涉案人员李某挺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0月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警方多次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向其家属宣传法律、政策,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次年3月,涉案人员李某缘投案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3年1月,涉案人员朱某含投案自首,现拘押于晋江市看守所。至此,该案仍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朱某在逃。

    5月28日,经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多次深入朱某家中宣传法律、政策,使朱某认识到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朱某于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依法对朱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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