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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兄弟发生矛盾被打 丈夫带人前往问罪伤人
都说亲人之间的关系牢不可破。可江苏新沂一男子何某与其妻子的侄女婿间的亲情似乎却是不堪一击。原来,双方因何某妻子照顾母亲一事与其兄弟发生矛盾并被打而互不相让,听说徐某要找其麻烦后,何某带人前往问罪将2人打伤。28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其他参与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现年48岁的何某是江苏新沂某镇人。2012年3月间,因何某妻子的母亲年事已高,何某妻子便前去照料。3月18日,不想何某妻子因是否照顾周到问题与其兄弟陆某闹起矛盾,何某的妻子因此遭致殴打。
闻听此事后,何某自然不愿意,便欲前去将妻子接回。此时,他接到妻子妹夫的电话称陆某的女婿带了一些人要找他的麻烦。听说对方要找上门来,当下,何某叫来几个兄弟一起前去接其妻子。下午5点多钟,何某带着兄弟4人驾驶车辆来到陆某家中,并见到了陆某的女婿徐某及晁某等人。说话间言语不和,双方很快就起了争执,随即殴斗起来,一时间场面大乱。
混战中,何某等人持棍等器械将徐某、晁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徐某、晁某的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其他几人分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何某在归案后,亦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受审时,何某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其后,何某等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徐某、晁某达成协议,赔偿给徐某各项经济损失1.3万元,赔偿给晁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见何某等人积极悔罪,徐某、晁某认为亲属间没有必要将矛盾激化,遂对何某等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因家庭矛盾而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何某具有坦白情节,其他几人具有自首情节,并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被告人何某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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