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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女子嫌婆婆体味重影响夫妻房事起诉离婚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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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1: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子嫌婆婆体味重影响夫妻房事起诉离婚获准

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竹县谢姓男子五年前与黄女结婚。谢男称,妻争取房产过户名下未果,认为是谢母作梗,而产生嫌隙;不仅要求罹癌的谢母负担家务,且不注重卫生,晚上不洗澡就睡觉,浓厚体味影响夫妻闺房之乐,两人三年来行房不超过五次,如此婚姻忍以难受,向新竹地院诉请离婚获准。

谢男向法官说,与妻2008年间结婚,婚前妻即争取要把房子过户到她名下,但最后不成,从此妻便与母亲感情不睦。后来两人另购新居,听闻母亲要来同住,妻便称“若婆婆要来同住,必须负担家务”,谢男不忍罹癌的母亲遭此待遇,与妻争执不休。

谢男控诉,妻子每次下班回家就说很累,不做家事,饭后就躺在沙发上,直到清晨;甚至不洗澡换衣服就上床,漠视夫妻鱼水之欢,“每次跟妻行房就闻到很重的体味,实在难受。”两人三年来房事不超过五次。

且谢男说,妻子疑心甚重,每次有女性来电或网络聊天,妻就疑是他外遇,让他很困扰;且每块钱都与他斤斤计较,已达到无法相处的地步,他半年前就搬出去,与妻分居,两人早无夫妻之实,请求法院判准离婚。

对于谢男的指控,谢妻辩称,丈夫婚前说要把房子过户给她,要她帮忙付一半房贷,岂知婚后反悔,还不顾她反对把房子出售,她才是委屈的一方。谢妻反指丈夫三年前盲肠手术后,自此“无法人道”,并非她不洗澡才导致两人无性生活。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两造分居后无复合迹象,若勉强两人维系婚姻,也不过是一对怨偶,两造感情漠然,相爱之情不复存在,即便当庭相遇,也是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诚挚互信基础荡然无存,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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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1: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价悲剧性的降了,我路过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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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1: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也是理由吗,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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