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论坛,安海,安海招聘,安海人才网,安海房产网,安海新闻,泉州南翼新区,便民车,安海门户社区,安海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查看: 1970|回复: 1

[国内新闻] 男子多次溜进教室偷1500多册新书当废纸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8 00: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多次溜进教室偷1500多册新书当废纸卖

本报12月6日讯 企图不劳而获,窃贼竟然盯上了学校待发的新课本。今日,记者从新绛县法院获悉,因将盗窃所得的1500多册新教科书当废纸卖给收购站,法院依法判处史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7月初,男子史某得知新绛某中学教务处库房内存放着大量教科书后,便动起了歪脑筋。此后,夏某在明知史某要实施盗窃的情况下,还将自己的摩托车借出,方便史某盗窃。几日后,史某撬开新绛某中学教务处库房,将未发的新教科书盗走,后以每斤7角钱的价格卖给了收废纸的程某。几日后,史某采用同样方法连续实施盗窃,共盗取新书884册,经鉴定价值10290元,均销赃给程某。

同年8月11日,史某窜至该中学校区的一间教室内,将学生课桌上的书籍洗劫一空,后以每斤6角钱的价格销赃给程某。8月13日,史某又从夏某处借来摩托车,再次窜至该中学另一间教室作案时,被当场抓获。经查,史某在8月11日、13日盗窃书籍共计700余册,经鉴定价值8799元。

法院认为,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夏某明知他人实施盗窃,仍提供作案工具予以帮助,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罪。程某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夏某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可对其减轻处罚。

默认签名:关注【安海论坛】 ah77177 微信平台
发表于 2012-12-8 01: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9:}
默认签名:关注【安海论坛】 ah77177 微信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关注官方微信扫一扫上一条 /1 下一条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