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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男子透过玻璃看商品看得太入迷 撞断两颗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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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6: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陈柳茵)在橱窗外盯着商品看得太入迷,一探头就撞断了两颗门牙,陈先生与商家就此事该如何赔偿争论不休。而和陈先生一样郁闷的罗先生,却因商家在楼梯口竖了一面镜子,看错了楼梯的位置,进而一脚踩空。近日,工商部门就接到了这两起难以界定责任的投诉案件。

  前段时间,陈先生路过了一家体育用品店时,被橱窗内的高尔夫球杆吸引住了。为了能将商品看得更清楚,陈先生一探头就撞到了玻璃窗上,并撞断了两颗门牙。


  见好端端的牙齿无端少了两颗,陈先生找到商家要求赔偿补牙费用共计3万余元。感到极冤的商家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并认为由于陈先生是在店外撞断了牙齿,他们与陈先生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消费关系。同时,他们此前已在玻璃橱窗上贴有彩条作为警示。

  双方相持不下后,陈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调解,商家愿意给予500元的补助,但陈先生不愿意接受,最后调解只能终止。

  同样“意外”的事情也发生在罗先生身上。10月中旬,罗先生在一家餐厅下楼时,在楼梯入口处看见了一面镜子。由于镜子反射的原因,罗先生以为楼梯口在另外一侧,谁知一转身就踩了个空,摔得不轻。为此,罗先生以餐厅没有贴提醒标志为由,要求赔偿。经工商部门调解,两者不能达成协议,调解只能终止。

  昨日,记者联系了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勇,据杨律师分析,此案最关键的在于陈先生与罗先生在受伤过程中商家有无过错。在陈先生的案例中,商家已在玻璃上贴彩条作警示,所以事故责任主要在于陈先生。而在罗先生的案例中,商家没有尽到提醒义务,须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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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8: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者....围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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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23: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哥灌的不是水 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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