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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男妓”第一案 卖淫男被处于行政拘留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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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1: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晋江经济报3月1日讯(记者 陈 竹 通讯员 黄艺萍 赵怡校)20多岁的南安男子林某跟“女”网友谈好性交易。没想到,发生关系后,他发现对方竟然是男儿身,进而将对方砍伤。2月29日,记者获悉,目前假扮女网友的谢某伤愈出院,因卖淫行为被晋江青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据了解,此案是晋江第一起男性卖淫被处理的案件。

今年年初,林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名叫“青阳单身女郎”的网友。通过视频聊天,林某发现对方长得很漂亮。于是,1月3日晚上,两人通过QQ和短信谈好,以400元的价格进行一晚性交易。
当晚11时许,林某匆匆从南安赶过来,随后就被“青阳单身女郎”带到了租房。进了房间,“青阳单身女郎”说房间灯坏了,随后跟林某发生了性关系。
次日凌晨,两人又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凌晨6点多,林某准备离开时,发现房间灯没坏,“青阳单身女郎”竟然是男儿身。林某又羞又怒,拒绝支付400元嫖资,两人为此大打出手。
谢某先拿棍子敲了林某脑袋,林某又从厨房里拿出水果刀刺伤谢某的背部。
案发后,赶来的民警将谢某送进医院抢救,林某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昨日,记者从青阳派出所获悉,由于谢某中刀较深,形成了气胸,做完手术后,近期才得以痊愈。
晋江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表示,谢某是晋江市对男性卖淫进行处罚的第一人,处理依据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据了解,谢某表示行政处罚结束后,将要求林某对其进行民事赔偿。
(晋江经济报)分享到:  已转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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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1: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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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3: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牛
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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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6: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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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6: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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