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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开心了,没想到自己摔倒了还能给我‘报销’,麻烦你们了。”日前,在晋江英林镇南湾敬老院内,87岁的杨秀云边按手印边举着骨折的左手,开心地对保险公司人员说道。据悉,这是晋江自2014年11月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后首例获得理赔的案件。
1月28日,杨秀云在南湾敬老院宿舍内的洗手间不慎滑倒,导致左手骨折。
“一直觉得自己摔伤了就要自己掏钱治,敬老院工作人员跟我说保险公司可以理赔时,我还没太在意,还是他们一直叮嘱我要保存好医疗发票和病历。”骨折的左手刚拆完石膏,杨阿婆就将看病的相关材料交给了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相关人员。
由于没有及时保留收费凭证,杨阿婆提交给保险公司的只有一张1031元的收费票据。“根据目前已有的医疗清单和《晋江市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协议》中的赔付标准,您此次可获赔1700多元,7个工作日内将把费用打到您的银行卡上。”晋江人保财险第一营业部副经理洪小军将理赔金额现场告知杨阿婆。“我很满意。”杨阿婆开心地说。
“买了这个保险后,我们压力也没那么大了,老人也有了保障。”英林镇南湾敬老院工作人员张子日告诉记者,去年底他们为院内57位入住老人购买了保险,除去其中3位老人属于政府救助供养对象,由政府支付保费外,余下的54位老人均由养老院为其投保。
据介绍,晋江于2014年11月在全市首次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第一年保费由泉州市民政局全额负责。2015年11月起,养老机构入住对象为政府救助供养对象(含低保、五保、三无、优抚、五老等)的,保费由当地财政安排,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养老机构入住的其他老人,保费由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承担,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从运营补助中专项列支。
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除了政府救助供养对象由财政“买单”外,其余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保险费用均由养老机构承担。事实入住老人的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敬老院、护理院等)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应将其入住的老人全部参保,保险费每人每年180元。此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无入住老人的,保险费按每个场所每年3000元。截至目前,晋江共有17家敬老院和8家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该份责任险,745位老人受益。
据了解,成功投保责任险的养老机构中若有老人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只要在养老机构的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就会按照约定给予赔偿,最高可赔付12万元。例如:伤亡责任限额为12万元/人,伤残的按比例赔付;医疗费用(含残疾用具费用)责任限额1.5万元/人;骨折治疗费用责任限额0.5万元/人;意外伤害住院补贴责任限额50元/天/人,最高180天。(记者 林文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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