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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代朋友写借条落入圈套 被判还钱
他以为女医生是借款人的“老婆”,放心大胆地借了钱;女医生则以为只是代朋友暂收一下借款,毫无防备地以自己的名义写了一份借条。如今,两人对簿公堂,女医生不得不替朋友归还这笔钱。
债主:
以为他“老婆”工作稳定便借了
债主姓王,向他借钱的男子姓文,代为收款的女士姓张。
王先生称,2011年3月的一天,文先生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他的岳母,交警判定文先生负全责。这一撞撞得不轻,老太太住院动了手术。
一开始,文先生都是按时支付医疗费。到那年的10月,文先生跟王先生说,他做生意亏了几十万元,没钱支付医疗费了,问王先生能否先借他点钱,等过年的时候生意好了就把借款和医疗费一起全给还上。
毕竟交情浅,又考虑到文先生是做生意的,收入不固定,人也经常不在宁波,王先生就一直没同意借钱。
直到文先生后来说他的“老婆”张某是医生,以他“老婆”的名字向王先生借,两三个星期肯定还钱。王先生便特意去医院查了,发现张某果真是那里的医生。
王先生想着,既然他“老婆”有这么稳定的工作,还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便同意借他6万元。
于是,王先生跟文先生的“老婆”张医生联系上了,约好见面地点后,王先生把6万元钱给了张医生,张医生则写了张借条,签的也是她自己的名字,注明两个月后还钱。
几个星期之后,文先生出差回来,和王先生见了面。当时在场的还有他“老婆”和另外一个朋友。他 “老婆”提出先还1万元,然后借条由文先生重新写一张。王先生没同意,当时王先生还纳闷,两夫妻借条为什么要转来转去。再后来打他“老婆”电话打不通,王 先生这才发现他们两人根本不是夫妻。
收款人:
我不是他“老婆”只是代收钱
张医生说:“真是冤死了!我不是文先生的‘老婆’。”
原来,2011年10月18日那天,她的朋友文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人在外地出差回不来,向朋友借了6万元让她帮忙代收一下。
“我当时也觉得奇怪,跟他说钱直接打进他自己账户就好了,为什么要我代收?他说因为对方一定要拿借条,所以只能让我代收。”张医生说,文先生还让以她的名义先写张借条给对方,等他出差回来了就会重新写借条。
几个星期之后,文先生出差回来了,大家一起碰了面。文先生提出借条换一张,王先生不同意。
“我也不知道王先生为什么会认为我们两个是夫妻,当初他把钱交给我的时候也没有问过我这个问题。”张医生称,6万元钱她只是代收了一下,后来就给了文先生,这钱跟她真的没关系。
法院:
判决收款的张女士还钱
王先生后来多次向文先生和张医生催款,两人都不愿归还。无奈之下,王先生在今年10月份把张女士起诉到法院。他说,不管他们两人关系如何,他只认借条上签名的人。
张医生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证据,是文先生写的借条,借条证明实际借款人是文先生。但这份证据没 被采信。法院认为,这份借条系案外人书写,未经原告王先生确认,属于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陈述证言,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且这份借条与王先生提供 的借条相矛盾,所以不予认定。
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王先生向张医生交付借款,张医生出具借条确认借款,两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依法有效,张医生应当依照借条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王先生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6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昨天,法院判决张医生应该归还这6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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