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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杀死流浪汉作替身 假装自杀为避债
一村干部将一名流浪汉杀戮,想伪形成流浪汉是自杀的,且假装他个人即是流浪汉,这一切匪夷所思的行动,是因为村官为逃避巨额赌债。日前,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定:以成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温松青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温松青约束弛刑。
温松青原是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龙窝村干部。2012年2月以来,温松青因赌博欠下巨额债款,便萌发杀戮别人伪形成个人自杀现场然后逃避债款的想法。温松青物色到一个住在紫金县龙窝镇琴江村玉轩凉果场路旁边的流浪汉(名字、身份无法查清),因与个人体形附近,便选定此人作个人的替身。
2012年6月8日17时许,温松青跟侄女婿黄某建借了一部面包车,当天22时许,他驾车到龙窝镇琴江村玉轩凉果场路旁边,以介绍作业为由将流浪汉骗上车,载到该镇龙窝村火砖小组馒头山果场,让流浪汉留在车上睡觉。温松青带上事前买好的两个塑料桶到龙窝镇龙丰加油站买了汽油,放在馒头山的岔路口。6月9日清晨,温松青将汽油泼到面包车尾及驾驶室门,并用打火机点火烧车,把一个事前准备好装有其家和车的钥匙、温松青的驾驶证、身份证、钱包以及一本内有自书“遗书”的笔记本的塑料胶袋,挂在离车约十米远路旁边的一树枝上,制作其自杀的假象,然后逃走。6月10日9时许,龙窝村乡民发现被焚毁的面包车,车上有疑似烧焦的尸身,随后报案。9月10日,温松青在惠州市博罗县被公安机关捕获。
法院审理后以为,温松青将无辜的被害人杀死,其行动已构成成心杀人罪,遂依法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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