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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凑钱给儿买房个人无家可归 无法状告儿子
老张和老婆住在南京市六合区一个村子里,16年前用辛苦攒下的1万多元钱买了两间正屋和一间厨房,暂时给小儿子成婚用。老两口就住在周围暂时建立的屋棚里。但十多年过去了,老张两口的屋棚破落漏雨,现已无法入住。小儿子也早已盖好个人二层小楼,却迟迟不愿把原先的平房还给老两口。屡次洽谈无果的情况下,白叟将儿子告上了南京六合法院。
老张本年73岁了,却为没有房子住而较为发愁。1996年,他和老伴所住的房子由于年代久远,根本没有固定的居处,便以15500元的价钱买下了女婿刚盖好的两间平房和一间厨房。1997年头,小儿子张力也到了成婚的年纪,但家中再无其他闲屋,老两口决议个人搬出来,把刚买下来的平房让给儿子成婚用。张力也表明,个人另盖好新房,就把平房再还给爸爸妈妈寓居。
老两口搬出去后,先是租了两间房子,此后又在张力住的平房周围搭了一间三架梁房和一个土坯小屋。他们一向蜗居在这两间小屋里,但近两年小屋漏雨漏风,真实不能住了。并且2009年,小儿子张力的二层小楼也盖好了,两上两下,带一个地下室,约200平方米。但张力仍然住在平房中,不愿搬走。之后,父子俩洽谈屡次,还找到村里、大街工作人员调停,仍然无果。
老两口无法之下,在2010年,将小儿子告到法庭。六合法院调停的结果是,张力还房子,老张撤诉。可是一撤诉,张力又变卦了,再也不提换房的事。一拖再拖,2013年3月份,白叟不得已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六合法院开庭审理,张力并没有到庭,不过在之前与法官的谈话中,他承认了个人的确一向占着白叟家的房子。
法院以为,老张需求儿子偿还房子的恳求,合法也合理,而张力通过合法传唤不到庭,应视为其对诉讼权力的抛弃。结尾,法院判定张力在判定收效后十五日内迁出平房,将上述两间平房及一间厨房返还给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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