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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草坪上玩耍的一个8岁小女孩和玩伴盯着他看了几眼,还不让捡她身边的一个塑料瓶,心生不爽的拾荒男便随手从编织袋里掏出刀子,数刀捅死了小女孩。 2009年10月4日下午发生于漳州龙文区蓝田镇蔡坂村东墩社迎宾路与江滨路交叉处绿化草坪上的这起命案,日前由龙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凶手周明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8岁的小孙和6岁的小杨同在龙文区蔡坂村一所小学念书,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当天吃完午饭后,两个小女孩一起来到案发的草坪上玩游戏。玩得正高兴时,碰到一名短发拾荒男,发生了言语冲突,男子突然跑了过来,推了两个小女孩,并打了小孙一巴掌。看到小孙被打,6岁的小杨吓坏了,赶紧跑回家告诉父亲。但当大人赶到现场时,小孙早已躺在血泊中。 警方在现场看到,小孙身着衣服躺在草坪上,已没有生命迹象,身上有数处刀伤。其中,前胸三刀和背后一刀都是贯通伤,刀刀致命。现场留有一条6米左右的血迹,警方判断女孩的尸体曾被拖拉过。 第二天,警方立即印发2000份协查通报,悬赏2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发往龙文区和龙海市。结果前后追查了近40名流浪汉、拾荒者,但最后都被排除。 2009年10月12日中午,接群众举报后,龙海石码派出所控制了“曾与两个小女孩打架”的周明忠。经审讯,周明忠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查明,周明忠是龙海榜山镇榜山村人,案发当年33岁,小时候发高烧,智商比较低,平时靠捡破烂维生。几年前,周明忠因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周明忠常在村中无故打人。 据周明忠供认,当天下午,他带着编织袋从家里出发,走路前往漳州市区捡破烂。到了事发草坪时,看见两个小女孩在玩游戏,他就躲在一棵小树背后看着她们。小女孩发现他后,便惊叫起来,还用方言与他对骂。随后,周明忠看见小孙身边有一个蓝色塑料瓶,就想过去捡,结果小孙不让他捡。周明忠心生不爽,就去推小孙,被反“打”了之后,便从编织袋里拿出刀子,连刺小孙几刀,导致小孙急性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经司法医学鉴定,周明忠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且在形迹可疑被司法机关盘问时即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遂作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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