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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男子花18万错装邻居家 邻居不同意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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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00: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花18万错装邻居家 邻居不同意调换

重庆大足区雍溪镇的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前年购买的一套房子,如今却被人装修还住了进去。陈先生说,2011年3月,他在当地的福星花园楼盘购置了一套3室2厅的房屋,由于长期在外地打工,陈先生将新房闲置,打算今年过完年才开始装修。

2月13日,陈先生来到福星花园小区D栋4楼,却发现自己购买的4-1房装上了防盗门,还贴上了春联,这让他惊异不已。“当时以为自己走错楼了,还上楼下楼看了好几次。”陈先生说,发现楼层、门牌号都没错,这才赶紧敲门,开门的是一陌生男子,而原本的毛坯房已被装修一新。

经询问,陈先生才明白,开门男子姓桂,是自己的邻居。“如果不是他找上门,我根本不知道房子装错了!”桂先生说,起初他对陈先生称自己是房主不以为然,而当看到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上确实写着4-1房,而自己的购房合同却是4-2房,他才明白自己装错了房。

辛辛苦苦装修好的新房,才住上10多天,却被告知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对面的毛坯房,这让桂先生难以接受。“装修都花了18万多元,怎么现在变成别人的房子了!”桂先生说。

对于装错新房,桂先生说,这是由于开发商的工作失误造成。“是销售人员带我看错了房子,而且当时都没有任何门牌标识。”

“我们已和两家人进行协商,希望通过变更合同解决问题。”开发商方面如此表示。然而,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协议。

陈先生不赞同的原因是,“4-1房本来就是我的房子,我不会变更。”陈先生说,当初买房看了又看,精挑细选了4-1房,虽然与4-2房的户型、面积都一样,但自己不愿更换。

重庆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胜奎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桂先生虽然装错了房,但所付出的装修费用对于陈先生来说,应当视为不当得利。“如果双方未能达成换房协商,桂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装修费。”邱胜奎说,由于桂先生自身也存在过失,因此要根据法院组织的评估确定最终返还款。

“如果桂先生能证明是当初销售人员介绍错房源导致装错房,可向开发商索取赔偿。”邱胜奎说。(据《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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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03: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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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09: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熟脸混来是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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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8: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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