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故意损坏交通隔离设施 一人被拘一人被处罚
安海论坛、安海在线、安海 今年2月份,为了进一步缓解安海镇区交通拥堵现状,给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条件,安海镇党委、政府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40天、比拼开门红”的精神,启动镇区近期“短平快”交通提升项目,对在镇区鸿江路、兴安路、龙山路、成功路、恒安路等10条主要道路、12个主要路口的交通标线、标志、隔离设施进行完成提升,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虽然,道路交通隔离护栏在规范行车秩序和预防交通事故中起了较大的作用,但有利必有弊——给行人横穿公路造成不便,于是,就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便捷和利益,故意损坏交通隔离设施。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海中队执勤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3月3日鸿江路-益安路路口部分隔离护栏遭人为破坏,一些群众利用破损的缺口横穿公路,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3月5日,该路段护栏由交警大队秩序设施中队维修完毕后。3月14日,安海中队执勤人员在该路段再次发现护栏被人为损坏。针对此违法行为,3月15日上午,交警安海中队专门成立侦查小组,通过技侦手段展开展缜密侦查,发现:3月3日17时许、3月14日15时许,有两次遭损毁护栏均为同一名中年男子所为。而另有一处故意破坏的人员为一老人。3月15日上午10时许,两名故意破坏隔离设施违法嫌疑人员浮出水面,经查明该名中年男子为在鸿江路“某地瓜稀饭”餐饮店内工作人员王某革、老人周某为某药店老板的亲属。经讯问:两名故意破坏隔离设施的违法人员,都是因隔离设施影响他们和顾客出行,才“愤”而出手,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露出马脚。在调查走访中,办案民警还发现:跃然有人故意破坏,但还是有热心人士,将掰下来的栏杆捡回想重新安装回去,但因损坏严重或工具的问题,最终不得不放弃。
3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王某因涉嫌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被处行政拘留7天,周某因年龄及身体健康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之规定,被处1500元罚款。(蔡忠东、黄实红) 抢个沙发!哈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