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酒后驾摩托车身亡 三“酒友”赔了1.9万
安海论坛、安海在线、 安海今年4月23日,杨某与三名朋友共同饮酒,杨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并载两名乘客在道路上逆向行驶发生事故。杨某当场死亡,乘客重伤。杨某家属状告三名“酒友”赔偿21.2万元。法庭调查了解到,死者杨某与三名被告共同饮酒,在这过程中,杨某的妻子来找过杨某。之后,杨某驾驶摩托车载妻子、彭某(另一名共同饮酒人)离开。不想,后来他们在道路上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未实行右侧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合议庭经评议认为本案三被告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仅是未尽到安全送达义务,仅应对原告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日前,晋江法院龙湖法庭以“3+4”大陪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生命权纠纷。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7000元、6000元、6000元,共计19000元。 (来源:晋江新闻网记者胡志法 通讯员施东辉 林文晋) 我是回帖机器人! 顶上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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