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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厦泉新闻] 湖北一死囚被枪决9年后仍“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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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00: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一死囚被枪决9年后仍“活着”
安海论坛2002年仲夏的一个早晨,抢劫犯“唐建敏”站在湖北省宜昌市郊外的一处空地上,凝视着脚下的黄土地,等到了法院执行死刑的枪响。

  在落网前大约一年的时间里,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在当地4次抢劫独行女市民,并将其中两位捅成重伤。但若仅是如此,还不足以为我们所关注。

  记者了解到,真正的唐建敏在死囚被枪决九年之后,依然活着。

  2009年,湖北省检察院启动调查。后查明:在湖北宜昌,抢劫犯“唐建敏”从被抓获、羁押、审查起诉、审判,直至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司法机关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唐建敏,而是名叫张文华。

  枪毙了一个“冒牌”的唐建敏,自然不妨碍真正的唐建敏好好活着。

  死囚“复活”

  9月16日,“南水北调”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旁的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李明占向记者提起村民唐殿忠家九年前的一桩遭遇,至今还记忆犹新,同时哭笑不得,“因为这事实在是太离谱了!”

  九年前的夏天,李明占受托转交村民唐殿忠家一份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唐的儿子唐建敏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让家人前去领尸。

  “当时唐家没人,也就无人去领尸。”李明占说。

  不料,一个多月后,已经“死”在宜昌的唐建敏居然回家了。当时,这位刚从北京打工回来的青年搞不懂:乡亲们为何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唐建敏是唐殿忠的二子,时年30岁,常年在外打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裁定书中写道:“1972年8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的唐建敏,于2000年9月30日晚,穿夹克、戴帽子跟踪女子黄娅,在宜昌市珍珠路实施抢劫,抢走黄娅身上的一部手机及钱包。此后,唐建敏又连续作案,抢劫三名女子,并将其中两人捅成重伤。2001年8月19日,唐建敏被警方擒获。”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唐建敏”死刑。“唐建敏”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湖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由院长吴家友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

  宜昌市中院于2002年6月6日对“唐建敏”执行了死刑。

  2008年8月,一名从北京来的律师找到唐殿忠,询问张文华与他家有何关系。

  唐殿忠告诉远道而来的律师,张文华是唐建敏的表弟,家住湖北襄樊(今襄阳),是姐姐唐殿荣的儿子,但已经很久不来往了,他和姐姐家也多年没走动。

  律师告诉他:张文华就是死在宜昌的“唐建敏”。

  两封“举报信”

  张文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冒用表哥的身份,直至最后被处决?

  襄阳市政法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张文华是一名一直未能抓获的杀人在逃犯。

  1997年7月26日,襄阳县(今襄州区)襄东加油站门口花池内发现一具身长170厘米、长发的年轻无名男尸,经法医鉴定为勒死。

  同年7月30日,马东、郑卫东、韩静、王静分别到派出所报案及认尸,确认死者为襄樊市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科员、23岁的李峻。

  几人的报案均称:张文华逃走前曾告知他们,并且逃走后也从外地打来电话说,他和迎旭小学教师徐浩因练胆量,把李峻杀害,并抛尸。

  张文华时年25岁,初中文化,未婚,做纸品生意,父母为退休工人。

  死者李峻是张文华的朋友,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徐浩则是张文华的初中同学,迎旭小学音乐教师。张文华曾数次提出将其销售的纸品送到学校代销,被徐浩谢绝。

  此后,张湾派出所又接连收到张文华的两封“举报信”。

  “举报信”称:7月24日晚9点多钟,他和徐浩、李峻三人在他家喝酒,徐浩用绳子勒李的脖子,他则抱住李。过了20分钟,徐浩用锤子砸李的头部。然后,他们开雄风摩托车抛尸。徐浩把李拖下来,放在路边,并用尖刀戳尸体的脸、颈、腹部。他们把血衣、刀子等扔在路边,将车放在枣阳市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后搭乘公交车回家。

  两封“举报信”均是用空白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写的,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及存放摩托车的位置。在信中,张文华将杀人和毁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

  对于自己的去处,张文华做了这样的交代:“我罪大恶极,几天晚上睡不着,良心吃不消。你们看到我时,已跳汉江而亡,或吃安眠药死在山里。”

  死囚遗罪

  张文华以表哥唐建敏之名作别了人世,并且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讲出自己的真名。

  这让他的杀人罪行未得到法律上的追究,成为漏罪。

  更为重要的是,他的死,让其“举报”的“徐浩杀人”难以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在他逃亡期间,徐浩被抓,并被认定有罪,判处死缓。

  但十多年来,徐浩一直喊冤。

  根据湖北省襄樊市中级法院的认定:1997年7月24日晚,张文华与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为嫖娼产生矛盾,张文华遂生杀李之心。

  7月25日上午8时许,张文华邀约徐浩共同杀李,徐当即同意。二人商定用酒将李灌醉后杀死。

  当晚9时许,张、徐二人将李骗至张家,张文华以比赛力气为名,从李峻背后把李抱住,徐浩见状,即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一根,把李峻颈部套定,猛勒。

  张文华用一铁锤猛击李峻头部后,也用绳索紧勒李颈部。见李死亡后,二人方才罢休。而后,二人骑摩托车抛尸,并用尖刀乱刺李峻的脸、颈、腹部等。

  很明显,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张文华的“举报”有出入。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用铁锤猛击李峻头部的是张文华,而非张文华所“举报”的徐浩。毁尸也是二人的共同行为,并非徐浩一人所为。

  张文华一死,徐浩的案子也成了死无对证的疑案。   

  (据《新快报》)

  关乎人命

  岂能马虎

  

  张文华“冒名”被枪决,还在牢中的“同伙”徐浩或许是个无辜者,但目前该案已成死无对证的“遗案”。

  杀人犯“冒名”是谁发现的呢?根据湖北省检察院鄂检控申回复[2009]23号回复函,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唐建敏实际未执行死刑”后,该院才指派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的。最终,经查阅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对比、文检鉴定,后确认: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

  这也说明了,死囚张文华被执行枪决七年之后,才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

  虽然真凶落网被枪决,并没有杀错人,但这也是关乎人命的大事,有关部门在定案时如此马虎实在不该,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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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06: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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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9: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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