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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 法院变卖老赖生猪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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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01: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借钱不还 法院变卖老赖生猪抵债


  借钱不还法院变卖老赖生猪抵债
    晋江新闻网讯 “你们不能进来,再进来我就砸车……”“这些猪已经卖给我了,有本事你去找林建才……”
  昨天下午,看见法院的警车和运猪货车,32岁的晋江金井人洪某情绪异常激动,死死拽住通往猪圈的小门,不让其他人靠近。
  经4个多小时紧张忙碌,20头生猪被抓上货车,称重共达1200多公斤。被变卖的钱将返还给债主抵债。
  2万元如石沉大海
  据附近居民称,洪某是林建才的朋友。今年47岁的林建才是金井人,在金井坑口村开办一家养猪厂,牵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去年8月12日,债主陈某将林建才告到晋江市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2万元。
  “我们本来是朋友,他开了一个养猪场,说没钱。”陈某说,去年3月,出于朋友信任,他拿出1万元,借给林建才做生意。一个月后,林又借走1万元。然而,等到还款期限到时,陈某没有拿回这笔借出去的钱。陈某说,从去年7月开始,他就找不到林建才这个人了。打他电话,这人也不接。
  去年10月9日,在法官的主持下,这对昔日的好友再次坐在一起。林建才同意调解方案,答应分三期归还欠款。
  然而,第一期付款日期去年10月8日已过,陈某并没有领到钱。此后,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朋友试图阻挠执法
  去年11月4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养猪场。经清点,场内共有21头生猪。法官当即将这些猪查封,并交代临时看场的洪某照顾好,不得转让。
  “由于生猪是鲜活物品,不宜走拍卖程序,应及时就地灵活处理。”执行法官介绍,因此,法院决定,在金井当地寻找买家变卖或者作价抵债。
  昨天下午,多家猪贩闻讯赶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拍程序下,申请执行人陈某以12元/公斤买下这批生猪。
  当执行法官和竞得者赶到养猪场,发现洪某已私自将一头生猪宰杀,新鲜猪肉就放在大门口的一辆三轮车上。
  “我没有吃的,只能将猪杀了。”洪某对法官说,看见货车要进入养猪场,洪某开始抗法,死死拽住通往猪圈的小门。
在法官的劝说和教育下,洪某放弃抵抗。经过4个多小时紧张忙碌,20头生猪被抓上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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