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8月6日讯(记者_朱艳 通讯员_陈耀宗 庄凌龙)“他们都下车砸了,我不想被说没义气,就一起砸了。”昨日,在晋江新塘派出所,因毁坏高清监控探头被抓获的熊某对记者说。得知自己可能被追究刑责,他后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7月17日说起。当天上午,警方接到报警称,在新塘街道良兴路路段,有3个高清监控探头被人恶意破坏。 民警调取三个探头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日凌晨4时24分,一辆黑色轿车经过其中一个监控探头,三分钟后掉头折回,前一秒还正常的监控,后一秒突然失去了影像。另外两个监控探头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从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探头当时正被人破坏,画面出现明显晃动,之后失去影像。”经办此案的陈警官说。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后,还发现了砖头等疑似作案工具,初步判断监控探头被人恶意毁坏。 随后,警方锁定了监控录像上出现的黑色轿车,查询到该车车主系33岁的四川籍男子熊某。 8月2日晚11时许,警方在石狮将熊某抓获。落网后,熊某交代了其伙同三名老乡酒后泄愤毁坏探头的事实。警方顺藤摸瓜,将熊某的另一名同伙、37岁的四川男子谢某抓获。 据熊某交代,案发当天,他开车载着谢某等三名老乡准备回石狮,途经良兴路时,看到前方监控探头一闪,他提醒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老乡系好安全带。但是,他的几个老乡都喝了酒,听到他的提醒很不爽,起哄着说干脆砸了探头。 一时冲动,熊某等人掉转车头,回到探头处,有的拿出车上的铁锤,有的随手捡起路边的砖头等物,砸毁探头。 熊某说,他也清楚砸探头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几个老乡都砸了,他不想被说不讲义气,便跟着动手了。 据了解,被砸坏的三个监控探头价值约6.5万元,系城市安全系统高清监控探头,在预防犯罪、确保市民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昨日上午,记者到案发现场回访发现,经过赶修,三个监控探头已经维修好。 警方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熊某和谢某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已被依法刑拘,另外两名同伙还在进一步追捕中,警方敦促两人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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