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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南安一64岁老人3次共贩毒2.68g 被判4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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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市法院依法对2起涉毒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已过六旬的黄某因三次实施贩毒2.68g及容留他人吸毒,数罪并罚被判处4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黄某是南安洪濑人,今年已经64岁。去年10月至11月,黄某曾3次以上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给周某等人(均被行政处罚)吸食。此外,去年11月24日,黄某还在其租房内容留黄某彬等4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当天与黄某一同听候判决的李某,今年32岁,是一对不到2岁的双胞胎的妈妈。去年4月份,男子罗某(已被行政处罚)让李某帮他购买毒品。李某帮其向陈某(另案处理)购买了300元的甲基苯丙胺。今年4月7日,李某再次受罗某之托购买毒品,并想通过代购赚取50元的差价。当天,李某前往某酒店停车场向陈某介绍的一男子购买380元的甲基苯丙胺等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当场抓获。
“虽然黄某贩毒总共还不到3g,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毒3次以上,依法应当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黄某又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犯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应数罪并罚。”法官分析道,而李某以共同吸食毒品为目的,或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毒品而为他人代购,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第二次贩毒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该起犯罪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方碧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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