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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手用金属管打死弟弟 自称是为教育弟弟
王某说,事发前一天公司发了一本《弟子规》,他就是想教训一下弟弟 摄/记者曹博远
自称是看了《弟子规》,然后教训不长进的同母异父的弟弟,却没想到出手过重,将弟弟打死。今天上午,王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一中院受审,法庭请鉴定人出庭对王某的行为能力进行鉴定,这也是新刑诉法实施后,鉴定人首度出庭作证。
庭审现场:自称为教育弟弟起冲突
今天上午,王某的继父黄先生早早就来到法庭,继子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打死后,黄先生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向继子王某提出民事赔偿。开庭前,这位父亲一言不发地坐在公诉人旁边的民事赔偿席上。
上午10点20分,28岁的王某被带上法庭。案发前,王某在某农产品合作社做装卸工,站在法庭上的他看到继父后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之情。
由于黄先生同时是本案的证人,按照法律规定,证人不能对案件的审理进行旁听,所以开庭后,他就被暂时请出法庭。
据王某说,他7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从此跟奶奶一起生活,再见到母亲时,他已经25岁,当时他只身来到北京。王某称,他与母亲、继父还有弟弟黄某相处得都很融洽。
案发当天,王某回到家中,经过房门口时,看到弟弟黄某在用电脑玩游戏,他随即教训弟弟要好好学习,但弟弟和他顶嘴。“想到弟弟玩物丧志,我来了气,用床下的金属管打他。我不知道自己下手重,把弟弟打死了。”
出庭作证取代书面证言
今天上午,专业机构的鉴定人出现在法庭的证人席上,他们表示会向法庭证明被告人的责任能力,此次出庭目的是为证实被告人在行凶时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承办检察官表示,新刑诉法出台之前,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不足5%,有些地区甚至不足1%。
“以往证人多用书面证言作证,但法庭无法无法通过质询来判断书面证言真假,直接影响案件审理质量,同时也影响被告人的权益和司法公正。”检察官说。
承办检察官说,新刑诉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讯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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