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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厦泉新闻] 妻子同学聚会彻夜不归 次日回家被丈夫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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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00: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妻子同学聚会彻夜不归 次日回家被丈夫掐死安海新闻 安海论坛



妻子外出跟同学一起吃饭,丈夫交代她早点回来;可妻子偏偏彻夜不归,打电话也不接。就为这点琐事,妻子第二天回家后,被其丈夫掐死。


厦门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经济损失人民币73万余元。昨日,这一判决正式生效。

陈某今年27岁,漳州龙海人。去年12月2日晚,其妻子王某外出跟同学一起吃饭,出门前,陈某交代妻子早点回来。但当晚10点多,陈某回到暂住处,却发现妻子仍未回家。这时,陈某给妻子打了几个电话,但每次电话接通后,都被妻子按断了;陈某就改发短信,但妻子连短信也没有回复,最后,其妻子的手机转入了来电提醒。次日凌晨1时30分许,王某还没有回来,陈某一生气,将家中的电视机屏幕砸了。次日上午8时多,陈某醒来发现妻子仍未回家,立即再给妻子打电话,但后者电话还是来电提醒。

当日上午10时30分,陈某到妻子的单位接她回家。回家后,二人再次为彻夜不归这事吵了一架。当日下午4时30分,王某给她亲戚打电话说晚上要去她家吃饭,陈某问她“是不是今天晚上又不回来”,王某说“是,要不然你要怎样?”随后,二人再次吵起来。这次,陈某动手打了妻子,最终掐死了妻子。

据陈某交代,他与妻子王某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判决后,陈某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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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03: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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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07: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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