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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6月6日讯 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近日,晋江324国道上就出现了这么一位“路怒症”男司机,只因在过红绿灯路口直行道时,被旁边的车超车,于是愤怒逼停对方从车辆,并手持棒球棒讨说法。
6月2日中午12时,晋江市公安局紫帽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紫帽镇324国保红绿灯路口附近路段,其被人持械殴打。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事发地点,只见一辆小轿车和一部面包车一前一后停在路边,两名男子在车旁激烈争吵,其中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棒球棒。
民警见状上前将男子棒球棒夺下,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原来,当天中午,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红绿灯路口等红灯时,杨某驾驶一部面包车在绿灯亮起后由右转车道超车,并在行驶一段距离后打转向灯回到直行道。而在同一时间,王某因为不满自己被超车,一时恼怒,在过了红绿灯后便猛踩油门,正巧遇到往左变道的杨某,两车差点相撞,幸好王某及时踩下刹车,两车才未相撞。
惊魂未定的王某立即鸣笛示意杨某将车停下,杨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便下车欲向王某询问,岂料王某一上来便气势汹汹地吼道。杨某一听有点慌神,连忙解释道:“刚才开到那边正好绿灯,我不就直接开过来了吗,因为有点急事所以急了一点,大哥你别生气啊。”正在气头上的王某毫不理会杨某的道歉,骂了几句后,不甘心又从自己车内掏出一根钢制棒球棍朝杨某右肩部敲打了几下,以发泄不满。杨某见状吓得够呛,急忙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了解了情况后,民警当着王某与杨某面分析判断出双方在交通行为中并无明显过失,而且也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两人并不需要为此大动干戈。反而是王某在两人的协商过程中,动手殴打了杨某,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寻衅滋事。此时情绪稳定下来的王某听完民警的分析,也觉得一开始是自己小题大做,动手伤人的行为不可取。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王某向杨某道歉并支付给杨某300元作为赔偿,得到杨某的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冷竹 陈晖万 黄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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