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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4 日晚上,乐清市区清远路一民房发生一起意外,租住在此的女青年小吴在该民房的二楼卫生间不幸触电身亡。小吴是虹桥镇南岳社区人,25岁,在乐清市区时代广场上班。
女房客倒在卫生间
“国庆长假期间,因为时代广场生意好,小吴每天都加班到21时至22时。”最早发现小吴出事的房客小燕 (化名) 说,当天22时03分,她从外面回来,看到小吴的房门敞开,里面电灯也亮着,小吴的包就扔在床上,却没看到小吴在房间里。因她平时和小吴关系不错,于是她就朝小吴的卫生间张望了一下,发现小吴竟倒在卫生间地上,地上全是水,小吴的衣服都湿了,人已昏迷不醒。小燕慌了,大声呼喊其他房客过来帮忙,大家有的拨打120,打的打电话给二房东周先生。2分钟后,周先生赶到,在现场看了一下,马上去小吴的房门口关了电闸。很快,120 救护车也赶到,大家将昏迷不醒的小吴送往乐清市人民医院抢救。遗憾的是,送到医院时,小吴已没有生命体征了。后经抢救无效,医生宣布小吴死亡。医生在小吴的死亡证明上写的死因是触电抢救无效。
昨天下午,记者在小吴的租住房楼下见到了小吴的家人。据小吴的姑姑说,小吴两年前大学毕业后来乐清市区时代广场综合部工作。当天21时半许,小吴下了夜班后回到出租房才出的意外。“我姐姐原来租住的地方离时代广场稍远,一个多月前,经同事介绍,才搬到时代广场对面的这幢民房。”小吴的妹妹告诉记者,这里房租每个月 500 元,不算贵,主要是离姐姐工作的地方很近,姐姐当天搬家时非常开心,谁料才租住了一个多月就发生了这样的意外,家人们至今都不愿相信这起意外真的发生在小吴身上。
出租房内到处是水
小吴的家人告诉记者,小吴租住的民房二楼有 4 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是一卧一卫式。原房东杨女士将二楼整层租给大荆人周先生,周先生再将其中一个房间转租给小吴。
该民房二楼楼梯口有个监控,监控显示,当天21时35分,小吴下班回来打开了房门,发现房间有水,她踮着脚进去,一会儿又出来,开始打电话 (后证实该电话是打给二房东周先生的,小吴称自己房间漏水了,让周先生过来看看)。随后,小吴又踮着脚走回房间内,将包扔在床上,往卫生间走去,随后小吴消失在监控屏幕上。从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当天21时38分,大量水从卫生间溢出,漫到房间里。隐约可以看到小吴倒在卫生间地上,身体在抽搐。几分钟后,小吴不动了。
监控显示,当天22时03分,小燕往小吴房间张望。随后,小燕踏进小吴的房间,再往卫生间张望了一下。随即,小燕惊慌失措地跑出来,大喊大叫……小燕说,她当时看到小吴的房间进水了,卫生间也到处是水,而小吴就倒在水里一动不动……
“我给姐姐擦洗遗体时,才发现姐姐的右手掌心有一块电流斑,一块大姆指面大小的皮肉被烧得焦黑,皮开肉绽的。”小吴的妹妹说,除此外,她姐姐身上没有异常。事故发生后,乐成派出所刑侦中队和电力部门先后到现场勘察,确认故发生原因是小吴卫生间的电热水器漏电。事发后,卫生间墙壁都还带电。初步判定小吴当晚进卫生间后,手扶在带电的墙上,而卫生间地面上全是水,所以触电倒地。
赔偿事宜仍在协商
据小吴的家人介绍,小吴租住的房间电线改装过,且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小吴触电身亡后,二房东周先生曾向小吴的家人表态,称其愿意和原房东一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原房东杨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一家对小吴在自家房子里出意外非常痛惜,对小吴一家也深表同情,但杨女士认为,他们家一直在外省经商,该房子是在五六年前,他们将毛坯房整体租给周先生的父亲。不久前,周先生的父亲去世了,周先生接管其父亲的二房东角色。杨女士表示,她已委托亲戚和二房东一起和小吴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实在协商不下,她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她负多少责任,她绝不会推卸,但属于二房东那部分责任,她认为让她家赔偿也没有道理。目前,该起事故原房东和二房东各担责多少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来源 乐清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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