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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诱骗强奸女子再强迫其卖淫 一审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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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0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漳州男子诱骗强奸女子再强迫其卖淫 一审判无期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2年01月31日08:40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31日讯(记者 林深圳) 在漳州市区租房,然后指使同伙诱骗多名女子参与卖淫,若女子不从,就先将其奸淫,然后再逼迫女子卖淫。其中一名受害人伺机逃跑报警后,才使这伙不法分子落入法网。
  日前,漳州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主犯曾某辉犯组织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人员余某等人因犯强迫卖淫罪及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1个月不等。
  南靖人曾某辉伙同芗城人李某丁、余某及湖南人王某军、河南女陈某楠共谋组织卖淫。去年1月下旬,曾某辉租下芗城区鑫荣花苑一套房子作为场所,指使陈某楠诱骗认识的女子参与卖淫,并指使余某、李某丁、王某军等人帮助看管、控制、胁迫不愿卖淫的女子。
  黄某、朱某某、颜某等女子被诱骗至租房,黄某不愿卖淫,曾某辉就指使李某丁、余某、王某军对黄某奸淫多次。同样的手段还用在了朱某某身上,同时曾某辉还让朱某某等人吸食了冰毒。
  去年2月2日18时许,曾某辉、余某、黄某等人外出喝酒唱歌,黄某趁机逃跑并报警。次日凌晨1时许,漳州警方在芗城区鑫荣花苑租房内,将曾某辉、王某军、陈某楠、朱某某抓获。随后,李某丁、余某分别主动到漳州市公安局西桥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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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1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贴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安海论坛越来越好!
{:1_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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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18: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来得急看,应该不错,先帮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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