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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van 发表于 2011-9-25 16:11:29

爱情原则:要为团结而斗争!


爱情原则:要为团结而斗争!杨贵元121次挑战中国教育权威

血缘有了就永远。父子关系、兄弟关系是天定的,谁都别想断,想断也断不了。只要是自己之母,无奶也是娘,外人即使奶再多再好也不是娘;只要是自己之子,即使残丑失足也是自己的儿女。
姻缘还须互相努力。姻缘,“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才是天定的;但能否把天缘转化现实美满婚姻,则完全就是事在人为了,尤其是在婚后,天天大眼对小眼的,没有矛盾是不可能的、不正常的,关键就看处理矛盾的出发点和方法了,若是为了团结而斗争则更加团结,即使偶尔过分了一点也是可被原谅的,一辈子都是少是夫妻老是伴;若是为了分裂而斗争则更加分裂,更不择手段、狠毒就在所难免了,结果往往是伤身更伤心,身伤都会留下疤痕,心伤的疤痕就更难愈合了,即使是青梅竹马的、一见种情的、自由恋爱的,也得缘份到头了。
其实,任何一种缘都既像血缘一样一旦有了就得要无条件地终身为之尽责,又都像姻缘一样为着一个好目的去努力。
注:原稿写于2002年2月。杨贵元(大连市: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邮箱yangguiyuanchenke@163.com)

bg7kqe 发表于 2011-9-26 02:30:58

哈哈,有意思~顶顶 ,继续顶顶。继续顶哦

买鸡客 发表于 2011-9-26 20:31:02

楼主,你的高尚情.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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