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劫持遛狗女孩 瘾君子被判五年半
安海论坛早报讯 (记者康云 实习生朱加良)深夜,男子手握菜刀跟水果刀冲上大街,先拦下一辆越野车,又把刀架在一名遛狗的年轻女子的脖子上,将她劫持到越野车上,并与警方对峙。警方最终成功将男子制服,昨日记者获悉,该男子近日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8岁的曾某是福建清流县人。去年12月17日来到厦门,20日晚到火炬园找老乡李某吃饭。由于当天刚好是曾某的生日,李某便买了生日蛋糕在自家茶叶店里设宴,为他庆祝生日。饭后大家准备去KTV唱歌,但曾某说身体不舒服,随后他到李某家中去休息。
当晚9时10分许,曾某突然拿着一把菜刀和一把水果刀冲到大街,先是劫持一辆越野车,后又劫持一遛狗女子。其间,曾某造成被劫持的18岁厦门女孩高某某轻微伤,一参与解救人质的民警也受伤。被擒获时,面对警方审讯,曾某非常不配合,装疯卖傻,连民警报出他的名字时,他还说不是。后来经过警方进一步审讯,曾某终于交代,20日深夜他找到一个朋友,吸食了一些冰毒,随后去喝酒。当晚在老乡李某家吃过晚饭后,他开始产生幻觉:“觉得很多人在追打我”。他拿刀想到马路上拦辆车子回家,随后就发生了之前这一幕。
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曾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曾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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