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为由,拒绝核查。保障性住房分配能公平公正吗?
我是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重残居民。经适房(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初审公示,居委会民政干部王桂英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标准(住房面积及经济情况超标),要求全面核查。但住房保障办却已涉及他人隐私及已公示不方便核查等理由搪塞。(上海经适房是两审两公示,初示对民众提出质疑的问题,住房保障办必须核查;申请人必须配合,谁让你要申请经适房呢?)。我不竟感叹:隐私为由,拒绝核查。这样下去保障性住房分配能公平公正吗? 要求:全面核查王桂英的经济情况及住房情况。PS:政策针对全体国民(包括民众及官员)
去哪里谈公平
你认为呢。。。反正我们同事,家里几套房的,又申请一套保障住房。。。好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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