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游街示众”,我们该不该支持?(图)
曾制造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的3名嫌犯25日被警方押解回陕西榆林市府谷县。押解过程引起了上万人围观。闻讯赶来的群众将街道围得水泄不通,甚至还有人组织锣鼓、秧歌队来庆贺大案告破。
2008年5月29日,陕西省府谷县新民中六焦化厂职工张艳表、史学晓驾车行至县城附近孤山沈焉煤检站下行车道时,被4名蒙面歹徒驾车拦截持枪杀害,车上刚从县城工商银行提取的200万元现金被全部抢走。案犯作案后驾车逃往山西方向。
被抓获后犯罪嫌疑人还交代4月19日,该团伙采取同样作案手段,在山西省柳林县驾车持枪抢劫银行取款人员20余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已经查获猎枪、左轮手枪、部分枪弹等作案工具,追缴赃款10余万元、用赃款购买的三辆轿车和住房1套。(见11月26日《西安晚报》)
说起“示众文化”,中国的“示众文化”源远流长,形式多样。朱元璋将人剥皮揎草,又将那揎了草的人皮标本挂在城门上“示众”,旧时许多地方,捉到“奸夫淫妇”,必将双双剥去衣裤,绑缚一起拉去游街示众,然后“浸猪笼”。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示众文化”发展到了极致,连像刘少奇、彭德怀等开国功臣也不能幸免。
您对此怎么看?
狗日的人权搅的社会成了这样?罪犯的人权和没犯罪的人权一样吗?简直一派胡言.纯熟放屁.:S0047: :S0047: :S0047:
接到你家去,贵宾款待如何!
给杀人犯人权就是剥夺了受害人的人权
应该应该:S0005:
死有余辜,有何不可!!!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