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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15:09:45

发表于 2011-7-21 15:14:43

发表于 2011-7-21 15:17:38

licq1001 发表于 2011-7-21 15:20:04


这些照片好像都不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拍的吧!

发表于 2011-7-21 15:25:13

发表于 2011-7-21 15:27:57

发表于 2011-7-21 15:30:56

发表于 2011-7-21 15:36:50

sz12345679 发表于 2011-7-21 15:39:35


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说,泄露这张照片的人必须依法严惩.
楼主说的对,这是一张取证的照片,在没有司法和行政的处理决定前,公开这张照片,而且面部清晰,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这才是问题所在.
一看照片上的标记,应该是某网站.看来,有必要提醒某些网站,你们也该学学法了,不要挟网民以自重,自以为拥有至高无上的道德裁判权!

sz12345679 发表于 2011-7-21 15:45:10


网民真是奇怪!
有个案子,学生家长误把搞推销的外地人当成人贩子打死了,有人叫好;
有个案子,村民误把前来收尸的兄弟二人当成抢劫犯打死了,有人也叫好;
警察揪住卖淫嫌疑人的头发,他们就受不了.
警察难做呀!
假设卖淫嫌疑人不抬头,又不许警察揪头发,无法取证,怎么办?
托下巴?估计有人有要说是揩油了!
总之,在网闹眼里,只要是中国警察,无论是不是正常执法,都是要受到抨击的.
你们闹归闹,但是不要冒充什么"人民"!
没你们这样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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