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父亲让未成年儿子开车练手 致一死两伤
去年1月31日13时许,南安男子陈三和阿勇等两位朋友在家中小酌,其间,陈三喝下了1杯白酒。13时40分许,阿勇驾驶陈三的车,载另一位友人回家,陈三和未成年儿子小烨(化名)也上了车。到达阿勇家中后,陈三在车上小憩了一下,于14时许驾驶小轿车载着孩子往自家驶去。在村口坡顶处,陈三突然让儿子小烨开车练练手。没想才开出500米左右,在一个弯道处小烨便与对向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发生刮擦,陈三赶紧喊刹车,而慌乱之中,小烨却误将油门当刹车踩,车一下子加速冲了出去,又撞上了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造成该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案发后,陈三和儿子都懵了,赶紧拿手机拨打110报警,积极参与救治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检测,陈三属醉驾,没有驾照的小烨也被判定负事故全责。此后,陈三一方积极主动赔偿,先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对2名伤者进行赔偿,均获得谅解。
去年11月,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三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陈三不服上诉至泉州中院,近日,泉州中院二审作出裁决,维持原审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来源:海丝商报) 别问我时间去哪儿了,答曰:我在安海论坛回帖 对不起,我走错地方了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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