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盗 偷来同款“弥补”
晋江新闻网2月16日讯 看到停车场内有一辆电动车与自己失窃的爱车同款,男子周某将车据为己有。昨日,周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33岁的河南许昌人周某是一名摩的司机,13日下午3时许,周某骑着摩的到青阳街道一商场拉客,发现停车场内停放着一部蓝色电动车,周某上前一看,发现这辆电动车与自己2016年5月被盗的电动车同款。“由于当时未报警,所以至今未能寻回电动车。”见该电动车钥匙没拔走,周某便起了盗窃之心,想占为己有。
于是周某便将摩托车停放好,上前启动该电动车,而后一个劲地骑到晋江市青阳街道一酒店停车场藏好,准备在晚上人少的时候再把该电动车拉回自己家里。之后,周某若无其事返回该商场。当天下午6时许,周某来到该停车场,欲把盗来的电动车骑回家。但是,周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盗窃计划早就被监控拍下,没等周某离开商场,民警便到该商场将周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的电动车。
经审讯,周某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你的帖子可以上新闻联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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