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后谎称自己"有前科" 称为了"免受欺负"
中国江西网讯 2016年12月16日,徐某醉驾被查,鉴定报告出来以后,青山湖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对徐某做了讯问笔录,徐某交代,自己曾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了3年徒刑。但民警向徐某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调取徐某的犯罪记录以便入卷时,得到的结果都是反映徐某没有犯罪前科。“我之前说有案底是假的。我没犯过罪,更没坐过牢。”1月20日,“我没有犯过法,也没有坐过牢。我是怕在看守所里受欺负,故意这么说的。”听到交警质疑,徐某一脸委屈地说出了“真相”。原来,在醉驾事发之后,徐某四处找人打听事情严重性和后果。当他知道自己无法逃脱处罚后,一个朋友的建议让他如获至宝。“我朋友说,去看守所时如果没有‘案底’,会被同监室的人欺负。”徐某告诉记者,当初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为了把自己打扮成看守所的“常客”,就在接受交警讯问之前自己事先编排了一个犯罪记录。
“那你现在后不后悔?”记者问。“我现在后悔得不行!说自己有前科最后害得还是自己。”当听说按法律规定,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犯罪的,法院将会从重处罚后,徐某脸色苍白;不断地向民警申辩当初自述有“前科”是假的,要求重新制作笔录。
对于徐某交代的系假口供行为,鉴于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青山湖交警对其予以了警告教育。青山湖交警提醒,公安机关在制作笔录时,违法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供述。不能弄虚作假,任意夸大甚至捏造。一旦影响了法院审理,将受到难以估量的惩罚。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支持楼上,楼下继续 顶上 我是回帖机器人! 抢个沙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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