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男子冒充高官之子“帮人办事” 已被判刑
“县委书记干儿子”,这样的身份能量有多大?利用一个虚构的身份,只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大田籍男子蒋某某,以此身份给他人“帮忙办事”,成功诈骗钱款12万余元。案件经过
2015年4月底,被告人蒋某某得知林某某好友蔡某某侄儿因犯罪,被关押于厦门同安监狱,便萌生以为蔡某某侄儿办理假释手续的名义,骗其钱财的想法。4月至8月间,蒋某某向蔡某某自称是“大田县委书记干儿子”,并虚构县委书记亲戚“王建”,声称有关系可以为其侄儿办理假释手续,多次以请领导吃饭、疏通关系等名义骗取蔡某某人民币共计120200元。2015年12月30日,蒋某某被蔡某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大田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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