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女子后逃逸致其身亡 6小时后被警方破获
泉州晚报社APP-泉州通4月8日讯(记者黄耿煌 通讯员华宏发)4月6日,在南安洪梅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4月7日下午,南安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廖某生。而快速破案的关键,却跟一起丢失车辆的报案密切相关。这到底是什么回事?http://qzt.qzwb.com:8033/d/file/news/zwb/2016-04-08/1460115904264796.jpg
4月6日下午2点42分左右,家住洪梅镇三梅村的苏某玉在村边公路旁行走。突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从背后驶来并撞倒了她。撞到人后,肇事司机下车查看伤者,但几分钟后就开车走人,把被撞的苏某玉留在马路上。苏某玉随后被接警赶来的洪梅派出所、120救护车送往医院。4月7日上午8时许,57岁的苏某玉因抢救无效死亡。因系亡人交通事故,洪梅派出所便将该案转交给南安交警大队。接警后,南安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以大队长曾志勇为组长、副大队长黄连发为副组长的洪梅“4·6”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专案小组,专案组民警立即与洪梅派出所接洽后赶赴事故现场。 在调取现场监控录像中,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不过,进一步查询时,民警却发现这辆车已经报失被盗了。“奇怪的是,这车的报警被盗时间很蹊跷”,办案民警陆丰介绍,这辆三轮摩车于4月6日下午3点16分向丰泽清源派出所报警称被盗,但交通肇事事故发生在同一天下午2点42分,时间在被盗之前而不是被盗之后,“我们觉得,他应该是想逃避责任才报警说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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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报警记录,民警很快联系上报警人,并进而找到了肇事司机廖某生。原来,今年47岁的江西人廖某生在泉州从事货运工作。案发时,他载着一车塑胶品来洪梅镇;途中行驶至326县道南安市洪梅镇三梅村坝后路段时,撞到前方行人苏某玉。“她人摔倒在地上,我下车看了看。后来来了两个人,我让他信帮我打110,赶紧救。我说我很慌,不知道怎么按号码打电话。”廖某生说,过一会,他看没有人报警,就开车走了。 肇事逃逸后,廖某生怕警方找到自己,便打电话给弟弟廖某保,告知他自己肇事撞介了,让弟弟报警谎称车辆丢失。没想到,这反而让民警更方便地找到他,从接案到破案仅用6小时。 目前,廖某生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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