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私占公共停车位 罚款1500元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蔡忠东 黄莹莹)昨日晋江安海交警中队介绍,即日起,安海镇区开展1个月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违者依法处1500元罚款。交警部门排查,在安海镇区东菜市场、东鲤路、慎中路、龙山路等几个重点路段,一些商家担心影响生意,在自家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摆放板凳、石头、自行车、水泥墩、反光锥或商品等障碍物,阻止群众停车。甚至有一些车主私装地锁,或者自行在公共区域施划停车位。
据介绍,仅在安海镇登记注册的小轿车将近3万部,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长,公共停车位显得杯水车薪。在安海镇区,每天都在上演车位抢夺战。
为缓解停车难问题, 自1月6日起,安海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镇区管理处、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规定者,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7条第三款、第75条第13项的规定,处以1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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