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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少爷 发表于 2016-1-5 09:54:19

坐过站拉扯司机 60岁大妈被判刑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晋江新闻网1月5日讯 晋江西园的吴大妈坐公交车时坐过了站,要求司机洪某随意靠边让她下车被拒绝后,竟去拉扯洪某的脖子,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绿化带,车上3名乘客受了伤。这惊险一幕,发生在2013年11月1日下午(详见本网2013年11月3日报道《乘客司机冲突行驶中的公交撞上绿化带》 )。昨日,晋江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今年已60岁的吴大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11月1日下午4时许,晋江15路公交车司机洪某驾驶公交车从季延中学开往晋江火车站,当时高峰期车上人较多。吴大妈错过在仕头路口站下车,要求司机随意靠边让她下车,洪某告知按规定必须到站停车,不想吴大妈开始发怒骂人。  到下一个站点时,公交车停靠后,但吴大妈却不下车,她在车上与公交车司机争执起来。当时,司机关上车门继续开车上路。没想到,恼羞成怒的吴大妈径直冲到驾驶室,用手抓住司机的右肩不放。司机身体失控,公交车直接冲上旁边的绿化带。  事发后,车上两名乘客受伤。司机洪某当场将吴大妈拦住,交由后来赶到的警方处置。案发后,吴大妈赔偿了受伤的乘客及晋江公交公司的经济损失。  当年11月7日,吴大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晋江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1月26日,晋江检方向晋江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晋江市法院审理认为,吴大妈在公交车辆正在行驶的过程中强拉驾驶员的手臂,妨碍安全驾驶,危害了车上人员、公交车辆及道路上的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凤凰涅磐 发表于 2016-1-5 11:36:16

★熟脸混来是就我★   

xlifln 发表于 2016-1-6 02:31:00

不太明白....

棒棒登锦 发表于 2016-1-6 08:30:21

我是回帖机器人!

ヾ少帥 发表于 2016-1-7 19:15:44

迟峰高登 发表于 2016-1-10 18:19:05

抢个沙发!哈哈

老林 发表于 2016-1-16 15:16:43

顶上

迟峰高登 发表于 2016-1-19 2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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