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邻居为拖欠电费起冲突 警方充当“和事老”
为节约经营成本,林某和郑某共同承租一栋房子,分开经营做生意,约定林某按月给付郑某电费,未曾想好景不长,林某好几个月没有给付郑某电费,结果双方引起冲突。郑某(男,47岁,福建人)在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经营一家旅馆,因生意不景气,将房子部分出租给朋友林某(男,45岁,福建人),双方约定好转租费用及电费等公共部分费用按比例承担。刚开始林某还按合同给付电费,后因林某经营不善,对应给付给郑某的电费一拖再拖,双方因次引发了多次纠纷。
后来,两人好友王某见他们经常吵架,不仅影响生意而且使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于是出门协调此事,但始终协商不成。12月7日下午3点左右,郑某和林某又一次坐下协商电费问题,不曾想,几番争辩之后两人发生了冲突,后郑某报了警。滨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将两人劝开,在一番教育后,林某认识自身错误,表示一时糊涂,最终两人握手言和。
本是好邻居、好伙伴,莫因贪小便宜或不诚信,伤了和气,既伤了感情,又败了生意。 好 好帖 很好帖 确实好帖 少见的好帖 看贴要回帖~~~ 抢个沙发!哈哈 抢个沙发!哈哈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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