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石:事故后车辆未移路边 不慎引发二次事故
中国网6月27日讯 发生事故后未将车辆移到路边,且未在车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发生了小轿车追尾的二次事故,这事就发生在晋江市东石潘径村路段。凌晨5时04分许,晋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时,报警人告诉民警说,这已经是发生在潘径的第二起事故了。
当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一辆环卫车与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而一辆灰色小轿车停在道路中,小轿车车头右侧损坏严重,车内安全气囊弹出,所幸无人受伤。小轿车驾驶员王某告诉民警说,当时天还没亮又下着雨,一个不留神就撞上停在路中的环卫车了。
据了解,在凌晨4时23分许,在潘径村该路段,一辆环卫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自行私了,到东石卫生院进行检查,而发生事故的环卫车就停放在道路中,且未在车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发生了小轿车追尾事故。
经民警认定,小轿车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造成追尾,负事故主要责任。环卫车未将车辆移到路边,且未在车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负事故次要责任。(冷竹 黄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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