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高管“吃回扣”51.8万 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通讯员 庄凌龙陈晓山
“吃回扣”成了不少行业的“潜规则”。29日,记者从福建晋江警方获悉,晋江安海镇一家玩具公司主管蒋某因吃“回扣”51.8万元,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事发公司的老板苏某介绍,2011年9月7日至2014年8月1日期间,其因发生车祸住院的缘故,将公司交由主管蒋某全权管理。2014年10月份出院后的苏某发现公司账目不对,向经销商进原材料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很多,还发现经销商直接往蒋某个人账户转账,而此时蒋某又突然无故提出辞职。
2014年10月26日,苏某向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公司主管蒋某利用职务便利于2011年9月7日至2014年8月1日期间多次接受经销商贿赂共计人民币51.8万元。
2014年12月,经侦大队民警经蹲点守候,在晋江市西垵村兴安路一租房将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
经审讯,今年35岁四川人蒋某如实交代了其收受客户回扣51.8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据了解,蒋某同客户商量好,购买原材料转账时多转钱给客户,后客户再将多出部分转至其个人账户。2011年9月7日至2014年8月1日蒋某操作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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