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店员拾得顾客手机不还 老板大义报警还手机
中国网5月22日讯 顾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餐饮店,店员拾得手机不还,老板不惜和员工翻脸,大义报警寻求民警帮忙拿回手机归还顾客。5月21日11时许,金井所接到现年40岁的石狮籍的餐饮店老板龚某报警称,“警察同志,我店里的员工捡到顾客遗忘的手机不还!”
据悉,事发当日上午,一名顾客到龚某的餐饮店就餐,粗心将其手机落下,而手机就被其店内收拾餐具的女店员陈某(43岁,四川人)捡到。按照以往惯例,店员都需将捡到的东西上交店主,以待顾客回头认领遗失物品。但因陈某的手机不巧最近坏掉,这部拾到的手机犹如意外甘霖。陈某当即悄悄地收起手机,不料被龚某当场碰见。龚某当即要求陈某将手机上交,并还给顾客。然而,陈某拒绝上交。无奈之下,龚某只得报警求助。
拾得手机不还,不仅是道德缺失的表现,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民警的教育下,陈某最终将手机交给民警。随后,该所民警通过手机内的联系方式,在半小时后成功联系上失主宋某(26岁,晋江人)。宋某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连连向龚某和民警致谢。
警方提醒,在公共场所捡到他人财物拒绝归还不仅在道德上需要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嫌侵占罪,量刑标准要看具体情节来认定。(冷竹 郭英英) 我严重鄙视楼下的 你回帖了没。。。。。。。。。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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