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4岁女孩恋上40岁“大叔” 两人私奔急坏家长
中国网4月28日讯 四川籍女子蒋某(14周岁)喜欢上同租房大自己两辈的单身“大叔”董某(贵州人,40岁),老少恋遭到家里的极力反对后,两人毅然选择私奔来晋江,小女孩父母找不到人,急得报警求助。4月27日下午4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女儿被人拐到晋江市永和镇区,请求民警帮忙寻找。接报后,民警立即走访调查,对辖区各个租房进行详细摸排,后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于当晚10时许,在永和镇茂亭村一租房内找到该小女孩。“当时我们看到地上放着两个打包好的行李袋,一问才知道,他们正准备去上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据了解,几年前,蒋某随父母从四川老家到福清打工生活,因为不爱读书,初中便辍学在家。去年年底,蒋某认识了同住一栋租房的董某,董某不仅对蒋某嘘寒问暖,还经常会买些小零食、小礼物送给她,这让从小缺少父母关爱的蒋某顿时觉得找到依靠,认准眼前的这个“知心哥哥”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今年2月份,两人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为了方便与女友保持交流和联系,董某买了一个手机送给蒋某。很快,两人的恋爱关系就被蒋某的父亲识破了,老蒋警告两个不许再有来往。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依靠却要被迫分开,情窦初开的蒋某天天以泪洗面,伤心不已。为了能在一起,在蒋某的同意下,董某带着蒋某于4月18日偷偷离开福清来到晋江市永和镇投靠董某的朋友。偶然一次,董某发现蒋某用手机微信在跟家里联系,怕再次被棒打鸳鸯,董某便准备带其换地方前往上海。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带着两人来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蒋某已满14周岁,又是自愿跟董某出走,董某并未限制其人身自由,也没有强迫其做任何事,所以不认定为“被拐”。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蒋某和董某很快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一把年纪娶不到老婆,难得有这份“真爱”,我真的很珍惜。”董某表示,是自己一时冲动给他人家庭造成伤害,当场向民警允诺愿意带着蒋某马上回福清向其父母道歉。
随后,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蒋某的父母,劝导其平常要多关心照顾自己的女儿,小孩子对外界社会认识不全面,很容易被诱惑而误入歧途。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冷竹 陈维维 苏燕茹) 给力的帖子 你的帖子可以上新闻联播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