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坑:女子欲趁清明发横财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拘留
通讯员 凌小冰 杨煜煌
本想趁着清明节前,卖鞭炮发点横财,却不料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鞭炮被依法收缴,自己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13日,福建晋江内坑派出所对外通报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
4月4日下午4时许,内坑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巡逻防控时,在东宅村一摆摊位上发现部分鞭炮,遂对摊位主人张某(女,29岁,晋江人)进行传唤。
经审查,张某原本经营一家服装店,去年关闭后便一直待业在家,趁着清明节,她购进一批鲜花、冥币、鞭炮想着赚上一笔,未曾想到鞭炮还未售出便被警察查获。
目前,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两日,其购买的五箱鞭炮也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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